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明确将加大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支持,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作为最基层的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第一站,也是医疗保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意味着农村参保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不断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92%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一些地方已经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毋庸讳言,相较于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速度,基层乡村医疗服务提升的步履还略显蹒跚。实际上,农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也渴望医疗服务能更便捷、更实惠。在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管理之前,为享受相应待遇,农村参保人尤其是慢病特病患者就医取药只能往县乡跑,既造成患者的不便,也加重了上级医疗机构的负担。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在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2月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发挥医保基金导向作用,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推动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向更加公平、高效的方向迈进。通过优化医保定点管理,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保障服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同时,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也能够让农村群众更深切体会到全民医保的作用,有利于巩固参保人群,不断扩大医保覆盖面。
要看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难点要突破。与县医院、乡卫生院不同,村卫生室人员配备有限,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再让他们承接医保的一些工作,其压力可想而知。因此,在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过程中,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简化申请条件、优化申请流程,提供必要的申请指南和咨询服务,帮助村卫生室顺利完成定点申请过程,确保应纳尽纳。
目前,村卫生室在医疗水平、用药规范等方面尚待提升,相关部门应以将其纳入医保定点为契机,加强管理和培训,确保农村群众不仅能在家门口看病,也能获得有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要做好宣教工作,创新管理手段,把住关口,守好、用好医保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一环。期待各方协同合作,共同促进农村医疗、医保服务水平的提升,让农村群众乐享更加公平、便捷、高效的医疗公共服务。
(责编: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