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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

戴俊骋    2024-12-16 11:19:57    《人民周刊》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很发达的地方,经济照样走在前面。可以研究一下这里面的人文经济学。”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是一个重要命题,促进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是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一条可靠路径。本期“人民财经”刊发人民日报出版社《文化经济前沿课》相关内容,就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意义、主要做法和推进建议展开探讨。

 

 

从学理上看,全球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受知识经济、消费主义和创新理论等多种理论和社会思潮的共同影响,文化经济逐渐兴起和发展起来。按照美国地理学家阿伦·斯科特(Allen Scott)的观点,当前全球社会网络关系的聚焦点是文化经济活动,地方的特殊性通常是基于每个地方的独特历史和地方文化经济不断生产塑造而成的。伴随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各个地方要在越来越扁平化的全球网络结构中凸显其地位,各地开始关注文化经济发展,试图利用文化经济的发展厚植地方的文化资本,进而成为在全球“看得见”的节点。为此,本文将帮助大家明晰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意义,了解当前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模式,并提出新时期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路径建议。

一、文化经济是地方协同发展的精神源泉

挖掘不同区域文化经济发展的地方特征,是助力区域文化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而文化经济本身可以成为地方营造过程中的重要抓手和动力引擎,助力区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因此,探究文化经济与地方营造的协同发展既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也具有现实意义。

第一,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相较于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文化经济中的生产者对自己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作品投入了极大的关注。这种关注不同于普通生产者单纯为了经济利益的动机,而是基于一种深层的内在精神需求。在文化经济的范畴内,文化活动和文化作品不仅是生产者的关注焦点,也常常成为他们实现自我价值和创造性表达的途径。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文化经济提供了一种满足人们精神和情感需求的方式。

文化经济与地方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文化经济活动通常深受其所处地方的文化、历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它们不仅反映了地方的特色和身份,也促进了地方文化的传播和发展。同时,地方特有的文化资源和历史传统可以为文化经济发展提供独特的素材和灵感,使之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重要力量。从生产到消费,文化经济展现了对地方特色的尊重和弘扬,体现了文化与经济在地方层面的相互作用和融合,这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地方文化的认同,也给地方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和增长点。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文化经济与地方的协同发展可以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的表征。文化经济不仅仅是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新引擎,还是地方发展的重要精神源泉。文化经济与地方存在协同发展的基础,如何建构出以人为本、充满生机活力的地方,对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践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文化经济将为地方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文化经济的兴盛发展体现了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趋势,即经济的增长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日益相关,文化作为资源、产品、服务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文化对于经济增长的价值,就如同内生技术对经济增长的价值一样,是一种需要公共资助的内生动力。文化经济意味着一种新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式,其经济贡献远超直接的市场收益。特别要谨防将文化经济与文化投机画等号,将其视为某种“爆款”,从而造成地方经济发展的“泡沫化”和“非理性化”。

在认识文化经济时,尤其是在从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型的新增长战略机遇期,需要一个比简单的市场盈利模式更为开阔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支撑,需要充分认识到文化经济所蕴含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内核。要充分认识到地方文化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为地方经济主体树立行为规范,为营商环境建设塑造软环境氛围等。地方文化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不是简单的直接相关关系,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地方的内部聚合,即将地方内部人们积极的精神特性聚合起来,从而为特定地方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同时,在数字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文化经济很多时候被认作数字文化经济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去地化”的特征。但地方不能成为简单的落地场景,不能忽略其主体性。文化经济发展本身离不开地方的赋能,地方在文化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缺位,只有根植于地方的文化经济生态体系不断完备,才能让地方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不竭。

第三,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将建构出独具特色的人地和谐系统。

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不仅是和谐人地关系的重要体现,而且是推动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当文化经济与地方特色和需求紧密结合时,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促使人与环境、自然与社会、物质空间与精神文化空间等多个方面形成积极的互动关系。这种耦合不仅增强了地方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而且促进了社会和谐。在这样的人地关系耦合系统中,文化经济不仅满足了当地居民的文化和精神需求,而且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多元化和文化创新创意,为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对于构建具有独特地方特色的人地系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地方文化经济的发展依赖于对地方历史和文化特色的深入挖掘,这不仅加深了地方居民对本土文化的了解和认同,还激发了地方创新创意的潜力。通过充分利用地方独有的文化资源,建立基于信任和相互尊重的地方网络,地方经济可以更有效地发挥其内生动力。只有紧紧依托地域文化资源,找寻地方文化的特殊性,聚合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要素,建立具有信任关系的地方网络,才能不断增强地方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提高地方的竞争力、吸引力和扩大辐射范围。

二、因地制宜发展地方文化产业

当前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已经探索出一些主要路径,这里做一些列举呈现。当然路径远不止于此,还有很多鲜活的实践经验等待挖掘。

第一,打造文化产业成为地方支柱性产业路径。

这是促进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主要做法之一。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是地方文化经济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从2000年国家“十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文化产业”以来,社会各界对文化产业越发重视。早在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就明确提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延续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表述。

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对全国7.2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调查,2023年前三季度,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619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7%。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大势下,各大区域也在加快发展,但规模和增速不一。东部地区实现营业收入719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1%;中部地区10600亿元,增长1.9%;西部地区8196亿元,增长12.2%;东北地区864亿元,增长7.0%。

尽管各个地区发展水平不一致,但从省到地级市再到县区级层面,都开始充分认识到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价值。从各地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抓手来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地方从自身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禀赋入手,结合文化产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台支持文化产业相关规划和具体政策。二是推动文化演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复制、旅游休闲等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扶持数字文化产业等新兴业态发展。重点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加快培育双向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四是“文化+”战略不断凸显,通过延伸文化产业链条,推动文化与经济、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渗透融合,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特色农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具体到政策抓手层面,按照“项目—园区—平台—要素”的支持思路展开。一是抓重大项目落地,以重大项目引领带动文化产业相关项目、市场主体和要素的进入。二是抓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发挥文化产业园区要素集聚的核心功能,推动文化产业园区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功能化、协同化发展,进而带动文化产业的提质增效。三是抓各类平台建设,从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科技平台,到文化产业创意所需的软性公共服务,通过各类平台打造文化产业创新生态。四是吸引文化创意人才集聚,优化配置资本要素,提升土地要素效能,发挥科技要素的引领,让多要素在地方汇融。最终推动各地把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体系打造成为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基础。

第二,地方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利用路径。

由于并不是各地都具备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基础,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最普遍的做法是在发掘保护基础上,开发利用地方的历史文化资源。一方面,加强对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利用在地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打造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古村落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另一方面,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则通过修史修志,推进古籍整理出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振兴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地方的具体实践中,文化经济与地方的协同发展很多时候变成了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比拼,这在拥有深厚历史积淀的古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等地方的实践中尤为明显。比如,以历史文化名人为代表的历史文化资源之争的案例并不鲜见,李白故里之争、大禹出生地之争、梁祝原发地之争、诸葛亮躬耕地之争、屈原族别之争、杜康之争……甚至发生了“一个花木兰五地争抢”的局面,无一不表现出地方迫切期望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地方文化经济资本。

从具体实践上看,地方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利用路径有以下几种模式:第一种是原生自然式,对地方的依赖程度最高,在某种历史文化遗产的原生地,以在地居民或村民的自然生活生产和村落的自然形态为旅游内容;第二种是原地浓缩式,是把散布在某地方的各类文化遗产集中开发成景区,或者作为某个景区的历史文化功能展示区的一部分,集中呈现该地方的历史文化精华;第三种是集锦荟萃式,将地方及其周边的历史文化资源都在某个主题景区内呈现;第四种是主题附生式,围绕某种历史文化主题与特定功能的文化和旅游业态结合,如旅游演艺等;第五种是数字体验式,伴随着AR、VR、MR等虚拟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元宇宙概念的提出,历史资源与数字呈现形式的结合成为各地方推动历史文化资源转化的“标配”,通过虚拟人和“沉浸情境”的互动深化,未来这种模式带来的体验感、参与感、环境感也在不断升级。

地方对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利用,促进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均有迫切需要。但当前在实践中,容易“轻内容、重形式”,忽略了历史文化资源深层次的地方意义挖掘,过度追求数字化带来的感观体验,进而导致文化经济的发展与地方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割裂开来,没有实现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真正意图。

第三,以文化经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民族都有各自浓厚的、不可替代的文化特色。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各少数民族形成了独特的民族建筑、民族服饰、民族佳肴、民族手工艺品等,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真实地再现了各民族的文化传统,具有独特的文化经济价值。

对此,以文化经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广大少数民族地区最为重要的路径抓手。在这些区域推动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其实质是依托各少数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对传统文化进行产业化运作,使民族文化资源得以开发和利用,民族自身得以更好地发展。最直接相关的民族文化经济内容包括民族文化产品制造业(如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民族刺绣产品、纺织品等)、民族体育业、民族文化音像制品生产、民族文化旅游业、民族歌舞表演经营、民族出版物的生产经营、民族医药的生产经营、民族饮食文化的经营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路径下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产品打造、品牌推广等方面,都应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行谋划。不能简单地将不同的民族文化要素进行“拉郎配”,更不能在发展民族文化经济的过程中“囫囵吞枣、矫揉造作”,最终导致“人人束腰、个个对歌、处处走婚”等场景层出不穷,要坚定不移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地方推动民族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主线。

第四,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

如果一个地方文化特征不那么突出,没有响亮的文化品牌,那么往往选择按照“特色+文化”的方式作为推动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路径。因此在很多地方都可以看见由“某某文化”派生出的“某某文化产业”。这种特色文化产业在许多人看来是最接地气的,有学者将其视为某一民族和区域中的“草根文化产业”,包括特色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戏剧演艺、节庆会展和健身运动,以及基于本土文化遗产资源题材的影视产业、动漫产业、出版产业及与此关联的特色文化饮食、酒文化和茶文化产业等。

《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为特色文化产业正名,《意见》中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从七大重点任务中可以看到中央层面认可的特色文化产业体系,包括:工艺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特色节庆、特色展览等特色文化产业;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促进特色文化产品交易。

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都为地方以特色文化产业之名发展文化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过程中容易出现“文化的产业化”与“产业的文化化”两种倾向,前者易忽略文化作为地方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手段,造成文化的庸俗化;后者则易忽略文化的美学价值,将“特色等同于特产”,削弱审美趣味,形成所谓的“泡菜文化产业”“小龙虾文化产业”等地方文化经济实践。这两种倾向均是打造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路径时特别需要避免的。

第五,数字文化产业和地方营造协同发展路径。

按照原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7〕8号),对于数字文化产业的官方定义:数字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有利于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文化经济发展的核心业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第三季度,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68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2%,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7.5个百分点。由于数字文化产业较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超地方性”,数字文化产业和地方营造协同发展路径更需要审慎引导。

对此,本文提出了“文化本位”的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路径,这里的“协同发展”不仅是城市数字文化产业与地方营造的协同发展,而且是为突破数字信息化可能强化的“中心—边缘”结构,实现少部分要素优势型城市与广大资源优势型城市间的协同发展。

具体路径上:第一步,进行城市类型特征判定。突破现有“中心城市”和“边缘城市”的“二分法”,按照城市发展数字文化产业优势禀赋,划分但不拘泥于“发展要素优势型城市”与“文化资源优势型城市”。可以在全国尺度上对各个城市的结构性类型特征进行梳理,就地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潜力与地方资源禀赋的耦合协调度进行评估后再进行更为翔实的分类。

第二步,发展路径范式选择。结合文化数字产业化和文化产业数字化道路基础上,对有条件实现文化数字产业化的发展要素优势型城市,优先选择产业集聚的规范范式,从生产端与消费端实现数字文化产业与地方营造的协同发展;对于广大文化资源优势型城市,应用现有技术助推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按照地方性识别方法,进行地方特色文化遴选,更好助力数字文化产业提升地方文化价值的目标诉求。要素优势型城市也可以在规范范式基础上,回归文化本位范式,“双轨并举”更好地实现协同发展。

第三步,文化价值识别共创。在文化本位范式指导下对地方文化价值予以精确识别,要素优势型城市利用数字文化产业平台化发展方式,通过建设虚拟文化产业集群,来实现文化数据创新创意与支撑城市文化资源数据采集清洗、标注关联等产业链分工,带动支撑城市更多地参与到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下的文化数字产业化链条中。同时利用广大文化资源优势型城市依托自身历史文化和特色文化资源,搭建“数字文化基因库”,关联“数据超市”,实现文化数字资源向数字资产的转化,进而通过在机构用户端(B端,如各类地方数字文化体验中心、体验园)和消费用户端(C端,如电脑、手机、VR等应用)搭建的各类共享和分发平台,实现不同地方参与主体的价值共创和文化数字资产的分润,最终达到城市数字文化产业与所在城市地方营造的协同发展,不同类型城市的协同发展。

三、文化经济与地方发展应着眼长远、久久为功

第一,牢牢把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根本遵循。

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应被视为中国现代文化经济体系构建的核心目标和追求方向。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理由不仅源于文化经济的本质意义,也反映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挑战。文化经济本质上蕴含着追求符合文化价值的高品质经济发展,即文化行业本身应当追求高品质,其发展亦是社会经济向更高品质转型的关键所在。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文化行业在政策推动和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实现了迅速增长,但这种增长在品质上尚存不足,尚未能为社会经济带来高品质的推动力。高速度增长虽然迅猛,但面临持续性和发展瓶颈的挑战。因此,如何从高速度发展转向并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国文化经济发展的长期追求和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高速度的评判标准相对简单,而高质量的定义和实现则更为复杂,但无论如何坚持“以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理应成为文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首要标准,也成为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衡量尺度。特别是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要遵循习近平文化思想,把宣传文化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文化经济与地方实现真正的协同发展。

第二,从供需两端抓住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基本范式。

从供给端可以参照克里斯·吉布森(Chris Gibson)“规范的文化经济”范式进行。一是将文化产业视为地方文化经济转型的抓手,推动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文化产品商品化,形成地方文化IP(知识产权),进而转化为象征性符号辐射影响到地方各个领域。二是进行地方氛围营造,构筑扎实的基础通信设施(包括新基建),在城市更新进程中,引入各类让人充满好感的、富有生活气息的创意业态,建设公共文化设施,以吸引文化创意人才流动,进而形成文化产业所需的创意氛围。三是抓紧出台各类政策,激励文化产业集群的形成,重视奖励创新创意活动,鼓励跨地区合作,并最终积极地吸引创意人才成为当地的常住居民,提高地方创新创意活力,进而反哺地方的营造,进一步促进文化经济发展。

从消费端可以按照伊丽莎白·克里德(Elizabeth Currid)关于“创意场景”形成的过程来进行营造。即地方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和社会活动成为消费场所——形成创意交换的节点——成为社会生产系统——在多样、开放和设施丰富的地段形成创意场景——形成共生的文化经济。当前在数字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通过AR、VR、MR、XR等各类数字技术与景区、街区、社区等地方空间充分结合。摒弃生产模式导向下的地方锦标赛“最佳实践”做法,充分利用城市更新等政策手段,使得相对陈旧的基础设施依靠数字技术得以焕然一新。使这些地方空间成为创意发酵的容器,构建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引擎。但在文化内容植入地方的过程中,是否与在地文化的结合成为影响协同发展的难题。具体实践中,只有对不同地方文化需求进行详细调查,了解地方的文化传统和居民的文化参与需求,才能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场景。

第三,从全域IP打造到城乡统筹谋划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

首先,从全域层面利用特色IP引领地方发展。一是不断加大特色地域文化资源开发力度,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二是依托特色地域文化进行区域文化品牌营销,构建特色文化传播体系,丰富传播内容,拓展传播业态,加强传播载体建设。三是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地方生产生活各方面。

其次,推动文化引导的城市更新战略。一是优化历史遗产利用,将有形和无形的历史遗产作为文化经济的重要资源进行挖掘和利用。二是创新驱动,打造多元化产业生态系统,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不应局限于传统思维模式,而应积极开拓创新,加强文化经济新业态的培育。三是促进产业融合,构建智力支撑体系,在处理新旧产业的关系方面,需要优化环境,营造有利于文化经济发展的产业氛围。

最后,促进文化赋能乡村振兴。一是加强乡村文化产业人才建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各地培育和引进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乡村小微文化企业和工作室、个体创作者等发展,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投资乡村文化产业。二是统筹乡村文化资源保护,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各地方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三是因地制宜地利用艺术改变乡村,促进乡村振兴,需要结合当地的文化、资源和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艺术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当地村民的艺术素质和创作能力。

第四,正确处理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四对关系。

一是“做里子,不做面子”。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是将文化深植于地方发展的核心,成为地方发展的内生驱动力,而不是对外展示的形象,成为某种营销手段,更不是“面子工程”。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的视角下,地方需要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动力。这意味着政府和相关机构需投资于文化教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文化创新领域,以此激发地方文化的活力,并促进相关的旅游业、服务业和创意产业的发展。文化的繁荣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为城市吸引人才和投资,形成文化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做筛子,不做筐子”。不能把既有的认为好的与文化能搭上边的东西都往“文化经济筐子”里装,要真正筛选出具备地方特色且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文化特色产品和服务。这就需要通过市场研究和专家咨询,识别那些既能体现地方特色又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元素,通过精准筛选,能够确保资源和努力被投入既能促进文化传承又具有经济潜力的项目上,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文化经济效益。

三是“做旗子,不做幌子”。真真正正把文化经济作为地方发展的一项旗帜性的工作来抓,而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添头。当务之急是让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并重视文化经济价值,一方面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促进文化经济发展。也需要关注文化项目的可持续性,确保文化活动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失去其文化价值和社会责任。

四是“做链子,不做点子”。要依托地方搭建文化经济价值链,而不是单纯依靠某个创意、某个事件或者某些单个节点来推动发展。在文化经济与地方协同发展过程中,建立文化价值链至关重要。这不仅意味着要连接文化的创意、生产、营销等环节,更是要确保文化的每个环节都能产生价值。只有通过组织各类平台,促进文化企业和从业者的交流活动,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才能最终增强整个文化经济价值链的竞争力。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文化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文化经济前沿课》)

 

(《人民周刊》2024年第22期)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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