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公益 > 正文

辽宁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

2024-10-30 08:27:56    人民日报

本报沈阳10月29日电  (记者胡婧怡)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切实提高失能老年人生活质量,即日起至2027年底,辽宁将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

日前,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辽宁省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此次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服务对象为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服务主体为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动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服务。各市结合本地实际,为提出申请的老年人进行失能状况评估,每年上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不少于两次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营养改善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

各医疗机构也将定期主动联系失能老年人或其监护人,了解失能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健康服务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咨询服务。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30日   第 04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开展多场次健康义诊及健康宣教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