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冰城公安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2024-12-27 16:01:18   

为强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禁毒部门走进哈尔滨商业大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宣传讲座中,禁毒民警紧扣“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主题,针对新形势下毒品滥用新情况,通过PPT讲解、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深入讲解毒品种类及危害。此外,民警结合专业知识,剖析毒品概念及罪名。

宣讲结束后,禁毒民警展示仿真毒品模型、发放宣传手册,激发学生认毒积极性。志愿者手持模型,耐心讲解毒品种类与危害,讲述缉毒民警真实故事,让学生直观感受毒品危害。在互动环节,将禁毒教育融入校园生活,使同学们深入了解禁毒知识,达到入眼、入脑、入心的效果。 

活动中,志愿者还开展知识问答活动,向师生普及禁毒知识,强化学生“拒绝毒品诱惑,选择健康生活”的意识,提升对新型毒品诱惑的警惕性和抵御能力。此外,告知同学们发现涉毒情况及时举报,共同打造健康良好的校园环境。(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