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库房

2024-12-20 10:18:52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紧盯重点、集中清查、防患未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幸福派出所针对辖区城乡结接部的特点,采取全方位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12月18日,民警在对辖区内一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仓库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现场收缴大挂鞭19挂、中挂鞭67挂、小挂鞭30挂、划炮14大盒、小烟花30个、大烟花8个、二踢脚300余个,共计200余件。

违法行为人刘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通报拟审议的法律草案情况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