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黑龙江省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孙永成被开除党籍

2024-12-13 16:55:4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总工会原党组成员孙永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亲属和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证照办理、矿产经营权转让、公司筹建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孙永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背组织原则,廉洁底线失守,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成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以“演”筑防线 以“练”保平安
下一篇: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黎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