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经侦大队与区工商联举行座谈会

2024-12-13 15:44:33   

12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经侦大队与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座谈,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秩序等进行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民警介绍了几起典型涉企经济案件以及民营企业如何预防职务犯罪、防范金融诈骗的措施方法,指出经侦工作始终围绕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强化经济案件接报警服务,严打涉企犯罪,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区工商联表示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依法依规为商会和企业保驾护航。

据介绍,此次座谈更好地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找准了目标与方向,展现了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温度与决心。下一步,双城分局经侦大队将与区工商联联合,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普法讲座、警示教育,使民营企业家进一步了解需要防范的风险,引导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遭遇“小人国”消费陷阱如何维权?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