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以物流公司送货的方式将数万元现金送至外省某地。
11月25日,民警通过紧密部署,在约定“交货地”附近将前来接取诈骗资金的吴某抓捕归案。随后两日内,经进一步缜密调查、循线追踪,民警将使用相同作案手法的涉诈嫌疑人陈某、钟某抓获到案。
经查,2024年5月,刚出狱的陈某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某社交群里看到帮别人取包裹一次能挣1000元至1500元,便详细咨询了操作方法。之后某天,吴某找到陈某问其有没有什么挣钱的路子,陈某告知取包裹的方案。两人一拍即合,吴某还将其朋友钟某介绍加入其中。他们约定抽成每次转移金额的10%为报酬,并按比例分成,抽成完成后,剩余的钱就由陈某充值为虚拟货币给上线。11月22日以来,吴某、陈某、钟某三人先后4次接取包裹,累计转移非法资金90000余元,共计获利6700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钟某3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线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上线转移含有非法资金的包裹。目前,上述3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湖北省通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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