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交易量也越来越大,通过网络方式购买宠物也屡见不鲜。但如果买到的宠物,并不是相同品种怎么办?
2024年10月,紫阳的谢某在张某处购买法斗犬一只,价值1600元、运输费150元。谢某向张某支付购买款和运费后,张某通过物流向谢某实际交付的狗与约定购买的品种严重不符。该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明显违背诚信原则,对谢某构成欺诈。
谢某与张某多次协商退换货事宜未果,故诉至紫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向谢某退还购买款1600元、运输费150元,并以购买价格的三倍向原告支付赔偿款4800元。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分别给谢某和张某打了电话,了解了事情来龙去脉。原来,张某本来是发了一只法斗犬,但是法斗犬在运输途中死亡,所以又补发了一条狗。由于是厂家统一发货,所以张某也不知道二次发货的具体品种。承办法官看了谢某发来的视频。视频中虽然不是法斗犬,但是谢某也在精心喂养。经调解,谢某同意继续喂养,但需要张某退钱。张某也同意退款。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谢某继续喂养这条小狗,张某退还谢某1200元。(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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