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区法院产业园法庭成功调解一件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原告四川某公司于2022年5月起向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的酒店提供装饰装修,双方约定该装饰装修工程总价达2 400 000元。被告某酒店管理公司为保证双方合同履行,由公司三名股东出面提供担保。原告于2023年2月19日完成施工并向被告交付工程。
之后,该酒店开始营业。但在营业期间,酒店多处出现渗水现象。双方在就渗水问题进行磋商过程中未控制好情绪导致矛盾激化。被告未再向原告支付剩余9万多元尾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在诉讼中也反诉原告。承办法官从尽力化解双方矛盾角度,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从而了解到该案纠纷实际上是双方在之前过程中产生不愉快,想以诉讼方式对抗对方。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症结后,对当事人情绪给予疏导,并耐心向释法明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在剩余尾款中扣除一部分款项作为对酒店问题的补偿后向原告支付25 000元,双方纠纷至此了结,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新津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供稿: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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