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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气用事”使不得 “故意毁财”要担责

2024-11-27 17:22:42   

家庭、邻里、买卖、租赁等矛盾纠纷,看似鸡毛蒜皮,却影响着基层治理的“安全指数”,很多看似威胁度不大的民事纠纷,倘若处理不当将矛盾激化,很可能还会引发严重后果。

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跃进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人用棍子将其房屋玻璃砸碎,请求民警出警。接警后,跃进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赵某因家庭琐事问题,对其亲属产生不满情绪,赵某在酒后情绪激动用棍子将亲属家玻璃砸坏。办案民警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驱车70余公里去往赵某所在的山区居住点,深入了解事情经过,站在不同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理解并尊重各方诉求,用心用情释法说理。赵某如实陈述了其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歉意,愿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目前,赵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提示:发生家庭纠纷、婚姻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应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渠道诉讼解决。如果采用极端手段,则容易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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