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仁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分级分类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家庭监护进行干预,依法向有关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助力家庭监护落到实处。
2024年3月新学期开学,租住在怀仁某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温接触社会不良人员,时常旷课,且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小温的父亲对学校老师和社区民警的教育、劝解并不上心,任由孩子闲散在外,不管不顾。
怀仁市检察院接到市教体局的监督线索后,联动公安、教体等相关部门召开训诫会,对小温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详细说明监护人的过失,并指出具体改进方向。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小温的父亲离婚后独自带着小温和弟弟一起生活;母亲远在四川,已重组家庭并明确表示不愿意实际监管。为更好地开展督促监护令制发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检察机关委托专业司法社工,针对小温父亲的监护能力开展全面调查,做好中期督促和后期评估。
此外,为增强督促监护令的威慑作用,检察官对小温的父亲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其法治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在司法社工的帮助下,小温父亲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积极承担对孩子的家庭监护责任。小温和弟弟的状况也有了好转,没有脱离监护。
检察官了解到,小温的父亲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不论在时间还是经济条件上均难以确保监护时时到位。为从根源上解决其面临的监护不力的问题,检察机关以小温兄弟俩的个案监督为切入点,对接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重点社区,通过磋商、座谈等方式,推动社区主动解决家庭监护不力等问题,并从监护情况摸排、督促指导落实监护职责、加强培训管理、提供全面救助保护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监护监督磋商意见,确保家庭监护不缺失。(怀仁市检察院 朱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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