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保德县纪委监委坚决把农村饮水工程放在关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维护常态化。县纪委监委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和主动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了县级“定期普查、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机制,畅通乡村两级报修渠道,保障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转及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今年以来,完成维修养护工程22处,受益人口1.4662万人;完成286处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及85处个户的水窑、旱井水的抽检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县域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
管理制度化。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政治监督责任,督促县水利局制定出台了《村级水管员管理办法》《村级水管员岗位责任考核办法》,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岗、人岗相宜原则,运用确定基本分、采取倒扣分的方式,对村级水管员自身素质、工作实绩、业务水平三个方面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奖惩,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有效促进了村级水管员履职尽责。
保障规范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县水利局修订完善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要求按时发放村级水管员每月300-500元补贴,水价不得高于3元/立方。同时,以旱井为水源使用净水机用户补贴实际使用者每年每户250元;边角户、失能孤寡老人用水户每人每天按农村饮水安全标准40公斤供水,每方水补贴供水费用15元,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有坚强后盾。(保德县纪委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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