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委政法委正式发布了达州政法“五年十佳”2023年度优秀案例库入库案例的通报,其中大竹县人民法院报送的“黄某某、李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成功入选。
据悉,该案起源于2015年左右,被告人黄某某利用电脑技术,开发并制作了针对百度及其他平台的“黑产引流软件”,通过淘宝店铺及自建网站进行非法销售。其同伙李某则在黄某某的指导下,制作相关软件的使用教程视频并发布,进一步扩大了软件的影响力。此外,黄某某还搭建了一个贩卖国内外各类平台虚拟账号等信息的网站,实现非法业务“一条龙”服务。
经过大竹县公安局的深入侦查,发现黄某某、李某在淘宝店铺及网站销售的非法软件多达50余款,累计非法获利42963.4元。在2019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两人通过该网站贩卖某平台账号达29.3万余个,其中实名认证账户40.7万余个,内含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大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李某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开发、制作并销售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违法所得高达44.7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鉴于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而黄某某作为主犯,同样具有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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