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擅将厨房改卫生间 违规装修应当复原

2024-09-12 09:04:10    人民日报

【案情】家住北京市某小区202室的张先生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漏水,上楼查看后,发现自家厨房的上方竟然是302室的卫生间。302室对房屋结构进行这样的改动,让张先生一家觉得难以接受。协商未果后,张先生将楼上住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房屋结构布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302室住户违反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调换厨房与卫生间位置,损害了楼下邻居的权益,判决302室住户将房屋的卫生间、厨房结构恢复至原状。

【说法】鉴于卫生间和厨房的特殊功能,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并且该条款属于强制性条文。

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302室住户改动房屋结构后让卫生间部分区域对着楼下邻居厨房的行为属于违规,且302室的改造不符合一般人的生活习惯,会让楼下业主产生不适。

法官表示,作为邻居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处理邻里间纠纷,房屋改造虽为业主自由,但须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涉案房屋的改造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与公序良俗,必须予以纠正。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本报记者张天培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4年09月12日   第 19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森侦大队开展中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