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北分局禁毒大队携手鹤北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2024-09-11 13:41:56   

9月9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北分局禁毒大队携手鹤北中学,共同举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前夕,禁毒大队根据学生的兴趣点与理解力,量身打造一系列教学内容,旨在通过直观的方式,让复杂的毒品知识变得易于接受。现场,禁毒宣讲民警结合最新的社会热点与真实案例,通过仿真毒品教具,对新型伪装毒品及未列管易成瘾物质等进行深刻剖析,揭示了这些看似无害实则致命的物质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

为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和互动性,活动中穿插多个互动游戏环节,让同学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巩固所学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据介绍,下一步,鹤北分局禁毒大队将不断深化禁毒斗争,联合辖区各学校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坚决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确保学校成为无毒净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北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百万借贷案现“循环转账”骗局 四川崇州法院揭露虚假诉讼真面目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