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建+”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9-05 17:51:02   

近年来,哈尔滨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党建新思路、新方法,打造党建品牌,全力推动党建、警务、护游工作有机融合,成为赋能新质公安战斗力的强大引擎,有力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队建” 筑牢战斗堡垒

结合“夏季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临时党支部,组建党员先锋队,组织召开动员誓师大会,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统带全警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攻坚克难。开展战时入党,对在“夏季行动”中表现突出、作风优良、敢于担当,且确定积极分子满一年的优先培养。对已符合党员发展条件、表现特别突出的择优发展。积极慰问一线民警辅警,走访负伤病困民警辅警,发放帮扶救助金,传递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此外,抓实干部作风,坚持随警作战、一线指挥制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率先垂范,有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纵深发展,切实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党建+练兵” 锻造过硬铁军

通河县局切实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攻坚效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统领全局政治思想工作,依托党纪学习教育,以“党建红”引领“公安蓝”,开展“全警专业大练兵、作风能力大提升”活动,紧盯使命任务,紧贴实战标准,组织多轮次政治练兵,系统指导警务装备规范使用、“最小作战单元”协同配合等实战练兵科目,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规范化水平,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通过举办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知识测试等形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激励全警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通过组织观看红色电影、撰写微感悟、座谈交流、开办知识竞赛等方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警务工作提质增效。

“党建+综治” 绘就共治图景

尚志市局创新推出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与各社区紧密协作,以党建为引领,建立“警社联建”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畅通沟通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党建引领下,积极探索多元化服务模式,组建由社区民警、社区工作者、“冰城红警”、物业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到社区党建工作中。民警、社区工作者、居民党员代表率先垂范,引领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社区治安监控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有效维护社区治安秩序。

“党建+宣传” 奏响平安乐章

双城分局以加强社会面宣传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基础工作,助推护游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全警作战、全警宣传,发放安全提示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条幅,纵深推动护游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加强“零距离”宣传,在社区党群服务点设置宣传点位,充分动员社区党群力量深入广场、公园、商业街、大排档,共同开展宣传活动,针对近期高发违法犯罪,进行精准提示。对未成年人、老人、妇女等易受侵害群体进行靶向宣传,增强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依托社区党群,建立沟通网格,定期进行回访,做到社会面宣传全闭环,实现警民共建、警民共治。(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寻访感动全网的德阳交警:“不做对不起这身警服”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