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浑源县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等引发电动自行车安全的突出问题,8月20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县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在售车辆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品牌、型号等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确认是否有3C认证,是否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从源头上杜绝拼装车、改装车上市流通。此外,要求销售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与车辆车体、铭牌信息不一致的车辆。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浑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热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司法保障。(浑源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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