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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债权超20亿元 成都双流法院审结一起破产重整案

2024-08-19 17:14:57   

近年来,双流法院紧紧围绕双流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区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破产审判高地”建设,着力推进“办理破产”指标提升,于2022年8月4日成立“火凤凰”破产工作室,将优化破产审判水平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积极挽救危困企业,高效清理“僵尸企业”,有力服务保障双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在双流区一商圈取得两宗商业用地,后分两期开发建设了两处商业综合体项目,接近30万平方米。后续置业公司因不合规经营、对外大量举债陷入经营困境,且实际控制人王某卷款潜逃,导致建设资金链断裂。一期项目虽完工并投入运营使用,但至今未竣工验收;二期项目主体完工,但自2014年停工后烂尾至今。期间,由于置业公司不能如约向购房人交房、办证,引发购房人极度不满,给双流营商环境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为彻底解决问题,2021年12月10日,置业公司向双流法院提出了预重整的申请。双流法院从大局出发,作出了对置业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决定,并根据债权人、置业公司和政府部门的共同推荐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限届满后,为确保债权人的意志得到充分地尊重和保护,2022年5月10日,双流法院召开了债权人听证会,听取各方债权人的意见。后法院基于会议结果和置业公司的客观实际状况,作出了对置业公司进行重整的裁定,并指定临时管理人担任管理人。

经深入分析,双流法院和管理人选定破产重整是有效解决问题、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特别是购房人权益的最佳路径。在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过程中,双流法院指导管理人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投资人招募工作,在依法确定投资人后,双流法院主动担当,多次请求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针对置业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规划调整、复工续建、涉税事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论证沟通,为投资人与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2024年5月31日,管理人以“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债权人会议的再次表决,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高于破产清算下的清偿比例,且公平获得清偿;对出资人(股东)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同一表决组成员得到公平对待,不违反法定清偿顺序,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将有利于保护购房人利益,专家咨询意见认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合法”为由向双流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重整计划草案。2024年6月7日,双流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在管理人监督之下的重整计划草案执行阶段。

据悉,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双流法院顺应置业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其持有资产的状况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向。通过部门联动优势,积极研究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向税务部门争取到有利的税收政策,坚定了民营资本参与盘活项目的信心,在府院联动机制下多次化解潜在矛盾。(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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