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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骗取保险金诈骗案件

2024-03-25 16:39:31   

行车变道本来是驾驶中的常见行为,当遇到前方车辆超车、变道、转弯时,后方驾驶人会适当减速,避免发生碰撞事故。但是,有人却利用“变道让直行”的交通规则频繁制造事故“碰瓷”以谋取利益。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的诈骗案件。

被告人朴某曾因犯诈骗罪于2020年4月3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元。刑满释放后,朴某于2023年2月至10月期间,多次故意在其他车辆变道时与之发生碰撞,制造14起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通过上述“碰瓷”手法,朴某从多个保险公司以及多名被害人处骗取赔偿款,累计诈骗金额达28920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朴某多次故意在其他车辆变道时与之发生碰撞,制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辆承担全部责任,并据此骗取赔偿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朴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朴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违法所得应予追缴,退还各被害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院责令被告人朴某退赔各被害人及单位共计人民币28920元。(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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