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云南省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余丽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02-26 16:11:2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丽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余丽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丽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知敬畏、心存侥幸,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投资经营活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余丽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云南省纪委监委)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厅长级干部唐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下一篇:全国检察机关去年开展巡回检察3900余次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