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以手工费为饵骗取押金牟利

河南两被告人因合同诈骗获刑

2024-01-03 14:35:54    人民法院报

以手工活“简单易做,包教包会”为诱饵,声称可以“足不出户,日入百元”,让人误以为能利用空闲时间轻轻松松在家赚钱,引诱人购买手工活原材料,并不断加大投入。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宣判,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12月8日,刘女士报警称:2019年7月,她在许昌市东城区某小区家中通过手机搜索“手工活加工”添加网页预留微信,对方许诺“简单易做,包教包会”“足不出户,日入百元”。11月17日,她在家中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2980元押金。12月2日,她将加工完成的饰品邮寄对方后就联系不上了,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初,谢某某、王某某等人(均已判刑)预谋后出资成立武汉晨之兴商贸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代加工产品推广业务广告,与被害人签订发卡、袜子加工合同,骗取客户交纳加工合同中约定的发卡原材料押金或者织袜机租金。该团伙以代加工发卡等获取较高加工费为诱饵,对不特定人员进行诈骗,与客户签订发卡等加工合同,之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不退还客户押金。经司法审计,被告人谢某某涉案金额为18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涉案金额为3万余元。后谢某某、王某某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于2023年8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谢某某、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张  棣  陈文方)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为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下一篇:甜言蜜语“高富帅”主营恋爱“杀猪盘”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