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九条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多元化居住需求。《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一是优化非沪籍居民购房条件。缩短非沪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房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扩大购房区域。二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房限制,调整住房赠与规定,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将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
《通知》明确,扩大重点区域非沪籍人才以及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立足促进区域职住平衡,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通知》强调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一是可增购1套住房。二是优化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4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上海出台一揽子房地产政策,将发挥积极作用和效应。首先,政策立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新期待,同时充分结合近期国家调整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等精神,充分体现上海因城施策、综合施策导向。其次,此次政策统筹市场和保障、存量和增量,在提升住房品质、促进职住平衡同时,更好满足了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另外,政策落地和实施,将更好引导市场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也将进一步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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