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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

2024-08-19 10:29:26    学习时报

提问:张力维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委副书记、区长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并引用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请问,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核心内涵和现实指向?
       解读:董振华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阐明应该从社会物质生产本身来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的唯物史观论断,蕴含着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核心内容,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自然观和历史观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的、社会的、历史的统一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西方哲学史上普遍存在用历史唯心主义解释世界的哲学传统
  传统西方哲学的形而上学传统,把上帝、世界和灵魂作为自身的研究主题,把对世界确定性的把握作为其一以贯之的哲学主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具体论题几经变迁,论证过程有所不同,但是形而上学者毫无例外地断言理念、观念、概念、理性、思想以及普遍的东西统治着现实世界,而真理能为主体经过理性的内在之光而知晓,因而将逻各斯当作探讨世界规律、追求终极实在、永恒原则和绝对真理的中心,认为通过逻辑、概念和范畴的演绎,诉诸理性和逻辑的自我演化与自我完善,以此实现人的启蒙以及精神的升华。可以说,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思维范式,构成了西方希腊—基督教哲学传统的主导旋律和基本特征。
  德国古典哲学也是如此,无论是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还是费尔巴哈基于唯物主义立场对黑格尔进行的批判,只不过都是在历史唯心主义范围内的不同理解而已。在黑格尔看来,人类历史不断发展、进步,是辩证法的自我运动过程,是理性的潜能逐渐实现为自由的过程。黑格尔从绝对精神出发,运用“正反合”三段论的表述形式,演绎出了整个形式逻辑体系,再进一步外化为自然界,最终返回到绝对自由状态,即绝对精神。精神在纯粹的“概念”世界里面运动,经过辩证否定把自己外化出来自然界,再进一步扬弃自然界重新回到精神,即从主观精神外化为客观精神,再由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统一达到“绝对自由”“绝对精神”的阶段。
  费尔巴哈不满意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明确指出哲学必须从直接的感性存在开始,指出:“感性的、个别的存在的实在性,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用我们的鲜血来打图章担保的真理。”费尔巴哈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但是仅仅止步于自然领域,在社会领域内尤其是宗教哲学和伦理学领域,仍然是唯心主义。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深刻指出的,“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
  由于旧哲学不理解实践的革命性、批判性意义,他们要么站在纯粹唯物主义的立场,设想独立于历史而存在的纯粹自然,要么局限于脱离自然而存在的纯粹的思维,结果二者殊途而同归,在神秘主义中走向了历史唯心主义。离开了自然讲历史,只能是唯心主义的玄想;离开了历史讲自然,只能是纯粹的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都不可能走出唯心主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哲学的革命,深刻揭示和回答了“历史之谜”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马克思和恩格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深刻阐明了从物质生产本身解释历史的唯物主义原则。这些现实的个人并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独立的作为个体的人,更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社会的、历史的、实践的历史主体。
  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个人”表述为“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是以“感性活动”立论的历史生成论。这种思想最初发轫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凝结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现实的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更加深刻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其核心思想是:“现实的个人”,不是意识在其自身内部的自我活动,而是创造和改变“物质生活条件”的活动,因而它是外在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外部世界也不是与感性活动无关的单纯的“物质环境”,而是与“活动”相应的、作为“活动”之“条件”的“世界”,这其实正是“感性世界”之概念。“生产”不是“思想”的外化,而是本来就在世界中的现实个人的生存。现实个人的生存不是由自在的自然界所设定的生物行为,而是他们以自身的“感性存在”作用于对象的创造活动。
  他们立足于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来解释历史:“如果懂得在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在每一个时代都随着工业或慢或快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就像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一样,那么上述问题也就自行消失了。”历史活动不是单个人的自然活动,而是人与人之间在感性上彼此创造其社会存在的活动,这就是劳动的社会本质。“生产力”既不是单个人所拥有的自然力,亦非一般人类理智的物化力量,而是人们之间的感性交往的力量,因而它本质上是社会力量。“生产关系”是个人在其中实现其感性劳动的交往形式,是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因此它在本体论上确证了一切社会关系(包括家庭、经济组织、政治国家、宗教共同体等)的感性本源。整个社会历史,不过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交互作用中,在人与自然的矛盾和人与人的矛盾的斗争中,不断通过创造性的历史实践而自我诞生和不断生成的过程。
  坚持唯物史观指导社会实践,正确看待两个“没有变”
  生产力不仅是一种自然关系,而且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人是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从事实际活动、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的人,因此,人的发展与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是一致的。“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这样描述的,“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因此。必须从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出发来考察人及人的发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把握整个社会发展进程。
  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形态,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基本路径和实践方式,都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但是,由于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其历史传统不同、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同、人民的需要和要求不同,他们造福人民、行马克思主义之大道的具体路径,当然可以不同,而且必须不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只有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才能把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社会处在哪个历史发展阶段,是由该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基本矛盾各个方面的特殊性所决定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是划分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根本依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走完了西方几百年的发展历程,推动我国快速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两段话中,第一段讲的是“变”,第二段讲的是“不变”,我们要在“变”与“不变”的统一中科学判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
  因此,我们既要深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必须在变化了的情况和条件下与时俱进、变革创新;又要深刻认识到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在善于抓住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带动全局工作中,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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