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重庆市南岸区:在统战工作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刘丹文    2024-08-07 10:34:51    学习时报

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渠道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在统战工作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强大法宝作用和群众路线重要传家宝作用,共同擘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
  截至2023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互联网使统战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包容开放。2022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构建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统战工作新格局,但网上形势复杂多变,统战工作对象不断发生新变化,在统战工作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面临着不少挑战。重庆市南岸区通过打造数字统战平台、提升人才队伍素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网络统战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深化数字赋能推动资源整合为基础,优化平台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开发互联网技术应用,打造能够实现互联互通、统战特色鲜明的数字化工作平台。优化专用媒体平台,打造“南岸统战”等网络工作品牌,强化专用媒体平台网络宣传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开设可视化、形象化的宣传板块,创新话语体系,把握舆论引导阵地,增强政策宣传、形势宣传和舆论宣传的吸引力、引领力和辐射力。切实增强了全区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凝聚力和归属感。优化统战综合服务平台,链接现有“一网通办”网上办事大厅、“一站式”网络服务中心等平台,对前往办事的统战工作对象身份及时确认,对办理情况跟踪问效,定期分析、改进服务,增强及时性、提高满意度。优化统战互动交流平台,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立“统战云端智库”和留言板、监督哨、单位网上信箱等平台,建立集宣传、沟通、服务为一体的网络交流平台,实现与统战工作对象互动式、沉浸式交流。
  以全面提升“两支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提升核心素养
  加强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专业素养培养,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准确把握统战工作和网上群众工作中体现群众路线的价值理念与思想方法,与时俱进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实现统战干部与党外干部良性互动,努力提高统战工作效能。加强统战工作与网上群众路线专题研究。充分发挥统战工作部门、专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方面专家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发掘典型案例,创设指导课程,为各级统战部门实施常态化、全覆盖培训提供权威的师资力量和科学的课程体系。加强统战干部队伍专业培训。建设南岸网络人士活动中心,成立网络人士“清朗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基地建设,聚焦提升新媒体技术水平、运用新媒体服务大众、自觉维护网络清朗空间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把网络统战工作人才培养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把数字化技术和网络运用能力纳入培训内容,大力提升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能力水平。加强党外代表人士专项指导。区委统战部联合区委网信办共同成立互联网行业党委和区新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新媒体分会,指导用好网络平台载体,自觉净化网络空间,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以统战工作创新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方法为抓手,转变工作方式
  牢牢把握做好统战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政治目标,严格遵循线上线下有机衔接联动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优势,以创新运用数字化方法深化工作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党领导各方面群众工作的实践效能。做到“见网见人”,充分利用网上平台,发挥社交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数字化网络载体,密切党员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沟通联系。做到“见事见行”,坚持“网上事网下办”和“网下事网上办”有机结合,确保统战工作对象网上反映的困难问题、意见诉求在第一时间回应、了解、处理、反馈。做到“见章见效”,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在统战工作中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纳入党委统战工作考核、纳入统战干部年度考核,将统战工作对象的网络现实表现纳入党外人士综合评价,让网上群众路线成为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有力手段,真正把广大统战工作对象更好地凝聚到党的周围,构建网上网下最大同心圆。
  (作者系重庆市南岸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遵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原则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