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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杨增胜    2024-08-07 10:18:41    学习时报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整合优化和系统集成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基本建成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省每年办理法律服务800万余件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24年,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印发表彰通报,隆重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山东省有64个集体、96名个人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数量居全国首位。
  坚持系统谋划,法律服务体系更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资源高度集约、制度高度集成、人才高度集聚。山东省司法厅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条条框框,加快深度融合,推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科学规划。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到“政府统筹提供”的重大转变,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提升服务标准。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首部地方性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8个文件,与省发改委、人社厅、公检法等部门联合发文30余件,构建起了以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服务标准体系。三是筑牢支撑平台。加快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全省建成6万余个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实体平台,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与110热线联动试点,月均咨询量超5万人次,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
  坚持精准聚焦,促进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更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山东省司法厅始终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驾护航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聚焦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具体举措,争取筹建“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山东中心”,加强沿黄9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协同合作,推动更多的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服务新时代乡村振兴。二是聚焦市场公平竞争。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引导参与决策、审查把关等工作,积极防范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出台;扎实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工作,每年参与重要文件、重大项目审查论证等3万余件次。三是聚焦企业主体需求。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化“法律服务+产业链”模式,实施“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行动,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2200余个、对接企业3.09万家,3年来为各类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40万余件次。
  坚持多元供给,法治便民惠民更有温度。公共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群众与政府的同心锁、连心桥。山东省司法厅始终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积极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做实基本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发挥司法所靠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农村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全省1.4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6万余个村的法律顾问,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每月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10万件。二是做强专业法律服务。拓展律师专业服务领域,规范生态环境领域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创新公证参与“带押过户”新模式,推动仲裁业务向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等领域延伸。3年来,全省办理公证业务220万余件、办理司法鉴定50万余件、受理民商事仲裁案件近13万余件。三是做大公益法律服务。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持续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累计选派156名律师到新疆、青海等9个省(区)参加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每年解答法律咨询100万余件次,办理减灾救灾、“三农”等公益公证1万余件。
  坚持深度融入,服务基层治理更有成效。公共法律服务处于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前沿、第一线,必须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打头阵、当先锋。山东省司法厅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局,加快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在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中强担当、勇作为。一是聚力增强法治观念。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活动,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扎实开展实时普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通道。3年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24万场次,覆盖群众千万人次。二是聚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广泛运用公证、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每年调解矛盾纠纷超50万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聚力强化兜底保障。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责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扎实开展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活动。3年来,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万余件,帮助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亿元。(作者系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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