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这为新时代新征程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妇女事业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解放区号召妇女“放足”,解除妇女本身的痛苦,将妇女的婚姻自由与土地改革密切联系起来进行推动,并以妇女救国联合会等形式将妇女组织起来投身革命与后方生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建立了保障妇女群众基本需要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新中国宪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带动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党和国家大力推动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建设,着力解决特殊困难妇女的民生保障与权益维护,如出台“下岗女工”再就业、“失地妇女”权益保障等系列政策。
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推进妇联改革,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就业促进法、母婴保健法、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对不同领域妇女的权益保护。为进一步发挥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妇联改革工作刀刃向内、大胆创新,获得了党中央的充分肯定。改革全方位强化了妇联的组织网络优势、工作队伍优势、群众工作优势。广大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乡村振兴等主战场上奋勇拼搏,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领域,妇女在创建家庭文明、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加强新时代婚育家庭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优势。又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妇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家门口”的就业和创业,养老育幼服务,重视子女教育、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杜绝“天价彩礼”、培育乡风文明,建设“美丽庭院”“零碳社区”,等等。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需要凝聚包括妇女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巨大力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要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妇女工作原则,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广大妇女应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肩负起职责担当,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实现人生理想和梦想。
〔作者系校(院)妇工委委员、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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