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顺应老年人身心特点和情感需求,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性和便利化的必要措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第五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我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8亿,占总人口的19.8%,高龄化、失能化、独居空巢化特征日益明显,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更加突出。
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并将之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一是服务对象优先“兜底”,让特殊困难老年人暖心。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聚焦兜底保障,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政府补贴的改造服务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着力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二是改造内容突出“精准”,让老年人家庭安心。聚焦老年人所需所盼,坚持需求导向,充分考虑城乡老年人需求和生活条件差异,在城市主要聚焦防滑处理、房门拓宽、安装扶手等,在农村主要开展高差处理、平整硬化、辅具配置等。三是任务落实过程形成“闭环”,让老年人家庭放心。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步骤规范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突出抓好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支持地方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增加“家庭适老化改造模块”,以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智慧监管。四是技术支持要求“达标”,让施工企业单位省心。积极参与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快制定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基本规范、适老环境评估导则等行业标准,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适老化标准体系,为更多企业单位参与适老化改造提供指引遵循,缩短探索历程。五是政策衔接做到“顺畅”,让参与部门齐心。抓好城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四同步”要求落实,提高新建住居小区配建达标率和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中国残联对重度残疾老年人优先支持开展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48.28万户,占“十四五”目标任务的74.14%,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带动了更多老年人家庭参与,全社会家庭适老化改造意识和氛围愈发浓厚。
适老化改造是近10年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兴起的新生事物,主要从养老机构和设施建设开始,逐步扩展到家庭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对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是许多老年人家庭的刚需。老年人生理机能随着年龄增长发生不同程度退化,原本熟悉的生活环境逐渐显现出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光滑的地板、出入口地面高低不平、照明和烟雾报警设备缺失等,老年人稍有不慎便有可能摔倒,造成失能、残疾等伤害,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在实践探索中,因工作机制不畅、适老化改造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加之社会适老化环境意识和消费能力不足,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刚需得不到满足,改善性适老化改造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为更好更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老年人新期待,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以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有序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为老年人安心居家养老创造更好条件。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大部门统筹力度,进一步完善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工作体制,推动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形势相适应的制度、政策和投资等体制机制,实现同频共振。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统筹推进加装电梯和公共交通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创造便利、安全的宜居环境。
二是完善法规政策。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为抓手,完善配套政策。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完善覆盖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充分体现适老化理念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持开展适老化改造标准化试点,提升标准实施成效。
三是强化服务质效。指导各地在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过程监管,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任务。
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质量过硬的适老化改造标杆企业,开发适老化技术与产品,实现保障补贴类改造与社会化改造相互促进,引导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消费需求释放,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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