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启动和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高质量提升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水平已成为关注焦点,双方产业链合作已从传统领域拓展到数字经济新兴领域。数字经济的新要素、新模式、新业态为跨境产业链合作提供了新动能,依托数字经济赋能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已成为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
实施数字“强基”行动,做强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平台。一是鼓励区域电子信息产业差异化发展,实施产业集聚重点工程,聚焦重点园区、专业园区、特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集聚区“倍增器”作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在边境地区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电子信息高端制造基地。二是充分发挥跨境经济合作区作用,跨境经济合作区享有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国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政策、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等,可依托多重政策叠加优势,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吸引东盟国家高科技和高附加值项目入园,共同构建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三是深入推进跨境数字经济园区建设,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境外数字产业园区,支持中国与东盟双方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基地,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子信息产业园。
实施数字“延链”行动,延伸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链条。中国与东盟山水相邻、人文相通,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关联,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研发优势和东盟国家人力成本优势,延伸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链。一是加强中国—东盟数字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优化升级中国—东盟网络基础设施、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应用水平等,确保中国—东盟数据和信息的快速流通。二是深化中国—东盟在数字技术研发、应用及市场开发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数字创新,顺应东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重构趋势,以电子、汽车、绿色化工以及数字经济为重点,联合研发创新,构建坚实稳固、内外循环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体系。三是加快统筹制定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方案,通过制定中国—东盟跨境数据交流与合作的规范和政策,加快完善数据跨境制度基础与管理框架,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合作治理,保障数字产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实施数字“串链”行动,助推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联动发展。依托数字龙头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数字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互动,基于“强基”“建链”进一步实现“串链”。一是依托中国与东盟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深度整合产业资源,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内部企业协同发展。在整合双方的技术、资源和市场优势基础上,构建一个高效、协同创新的生态系统,进一步促进区域数字经济的繁荣与共同发展。二是拓展中国—东盟跨境数字产业配套半径,鼓励双方中小微企业围绕大企业数字经济生产需求提升协作配套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深化与东盟的数字产业配套合作,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丰富数字产品与服务的多样性,为跨境产业合作提供更广泛的创新场景。中国与东盟企业融通发展,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标准、规则与政策的形成和互认,增强区域内的数字经济互信和协同效应,共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创新驱动的产业链合作。
(作者分别系广西财经学院科研处处长,百色干部学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