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教育 > 正文

教育部印发通知

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

2024-11-13 09:25:26    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黄超)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优师计划”(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后按协议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未按规定履约的,按协议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为做好就业服务、强化履约激励,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优师计划”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和各类定向培养计划,按照招生当年定向范围,做好“优师计划”毕业生履约任教招聘计划。与此同时,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切实制定教师引进的激励措施,完善待遇保障,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履约任教、终身从教。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优师计划”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13日   第 07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人民日报出版社“跟着作家学写作”活动走进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中心小学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