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长丰县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全力聚焦“五大森林行动”,在现有县级“林长制”基础上积极响应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大力推进“民间林长”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联动新格局。
严格招募标准,县域巡林全面覆盖
2024年上半年,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长办)详细制定“民间林长”招募工作方案。从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环保意识强且无偿志愿投身森林资源管护的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社区干部、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中招募“民间林长”,任期3年。此次招募共吸引近50余人报名,经过县林长办严格审核筛选,共确定19人担任首届“民间林长”。11月22日,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长办)为19位同志颁发了首届“民间林长”聘任证书。
明确职责要求,林长履好职尽好责
作为社会志愿者,长丰县“民间林长”的职责一是做好市、县级林长制责任区生态环境与森林防火状况日常巡查,对乱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林区玩火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和劝导。二是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治林护林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知识,发挥宣传、宣讲作用。“民间林长”不仅是县域森林区域的“巡护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与“示范员”,更是对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员”,推进绿色生态资源共建、共享、共管,加快建设“绿美长丰”。
下一步,长丰县将通过设立“民间林长”建立起全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间林长”“五员”作用,在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协助监督各级林长履职及整治破坏森林资源现象等方面群策群力,构筑起长丰的绿色发展坚固屏障,让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长丰县林长办)
(责编: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