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红安县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为主线,采取一系列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狠抓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化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着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该局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监管方式新路径,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监管”模式发挥了关键作用。从事前的智能审查与预防来看,该系统能够对采购需求进行全面把关。它自动审查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合理性,细致分析需求是否明确、清晰、具体且合理,严格排查其中有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确保其符合政策法规。
意向公开,擦亮政采“透明度”。这种前置审查机制提前规避了潜在风险,从源头上保障了采购活动起点的公平、公正、合法,为整个采购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
事中的实时监控与分析同样至关重要。借助系统的人工智能技术,对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进行深入的系统审查、对比和分析,实时跟踪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创新监管,维护政采“公平性”。做好“事前”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从源头上落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保障,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实施“事中”采购精细化监管。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为目标,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监督检查,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编制、专家抽取、采购结果公告、信用评价全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执行情况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采购主体信用评价因素,实施采购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注重“事后”采购结果管理。为有效解决“重采购、轻履约”的问题,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指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操作指引,明确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要点、标准、方法;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审核、定期开展履约验收检查,严禁收取没有法律规定的保证金;引导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视采购结果管理,及时组织项目履约验收、支付资金,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数字赋能,政采全程“电子化”。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投标人之间的异常关联,精准判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有效遏制了此类不正当竞争现象。在整个采购环节中,这一系统不仅极大地提升了监管的精准度与效率,还为采购方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支持,确保每一次采购活动都能合法合规且高质量地进行,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为红安县的政府采购事业保驾护航。
据介绍,今年以来,在招标文件、评审环节、合同上传、履约验收、资料归档等多个关键环节,红安县监管部门对发现涉及3个项目的5起异常行为迅速反应,第一时间介入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作出了责令整改、警告、暂停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等相应的行政处罚,有力地规范了采购行为,彰显了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红安县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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