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山西灵丘县:以严监督促强监管 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4-09-20 15:11:49   

今年以来,灵丘县纪委监委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强化监督,扎实推动开展夜市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政治监督责任,在聚焦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动兜牢食品安全底线。

针对夜市经济,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场所,进行系统排查、整治,开展严打夜市假劣质肉制品行动,严查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落实情况,严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县公安局对全县13水产店、卤肉店、烧烤店和风味美食店进行抽检,对新、旧集贸市场随机抽检4家肉类经营场所,将2条经营者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相关线索移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县市场监管局检查火锅店、烧烤店13家次;抽检畜禽肉15批次、肉制品10批次,给予警告2家;与38家经营户签订了《灵丘县肉类制品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发放《关于肉类产品食品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灵丘县委宣传部 王爱民)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榆林榆阳:精心勾勒“点线面” 绘就政务服务“多面体”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