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展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将“纸上权益”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当天,全体执行干警对行踪不定、传唤不到、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
2020年,原告王某和被告苏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法院判决要求被告苏某每月返还原告王某借款及利息。然而之后苏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并与王某失去联系。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2024年6月12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执行干警对此案件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苏某进行登门调查、搜查。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判决义务,但其拒不履行。经原告提供线索,得知被执行人苏某所名下有一辆汽车,遂依法予以扣押。
执行干警们耐心劝说,以案释法,向苏某讲解拒绝履行的后果,但苏某却态度散漫,对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法置若罔闻。在多次释法明理无果后,执行干警们依法对苏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后,苏某迫于拘留压力,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苏某立刻联系家人筹款,赔付原告借款及利息。执行干警当场对苏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们落实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执行,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析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对于暂时没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或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强沟通疏导,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惩戒,通过司法力度和温度双向发力,共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据介绍,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22人,警车6辆,入户调查7家,拘传2人,搜查2个,执行完毕17件,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 33.5万元。下一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执行效率,助力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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