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全方位打造“护学模式”

2024-04-12 14:22:04   

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严防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四强化、四坚持”全方位打造“护学模式”,筑牢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线。

强化源头管理,坚持排查整改到位。交警大队提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对校园周边道路通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校园周边的指示牌、标志标线、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交通标志标线不齐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反馈至林业局有关部门,督促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全力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强化警力部署,坚持护学服务到位。根据中小学校园上放学时间不同,采取“错时延时”工作机制,在周边车流、人流大的路段,科学统筹安排警力开展护学工作。在上放学时段,对校园周边各重要路口、路段设置警戒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有效确保师生通行安全。此外,护学岗民警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指挥疏导交通,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有序停放,确保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强化秩序治理,坚持巡逻严查到位。交警大队按照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流动巡逻与设点查缉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随意鸣笛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此外,重点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校园周边行驶车辆的检查力度,从源头把控涉学生交通事故隐患,以清除隐患保平安。

强化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引导到位。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口头宣讲等形式,积极向接送学生家长宣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交通宣传民警不定期通过“交通小课堂”为依托引导广大师生、家长遵规守法,筑牢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提醒广大师生、家长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提升游园绿化品质 扮靓城市空间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