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股票型基金年内分红大增 ETF占据分红榜前列

刘俊伶    2024-12-10 13:42:48    证券时报

2024年以来,公募基金分红次数超5500次,股票型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基金中的基金(FOF)等基金分类分红总额明显上升。

公募基金分红次数

同比增长超7%

据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以权益登记日为基准,今年以来共有2913只基金进行分红(统计全部份额),分红次数合计5502次,同比增长7.76%,分红总金额达到1887.8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从类型上来看,债券型基金依旧是基金分红的主力,2427只基金合计分红1503.26亿元,分红金额占比近八成。与去年同期相比,债券型基金分红金额出现明显下滑,同比减少6.11%。本轮行情以来,股强债弱行情延续,债券型基金市场规模较8月高点有所缩水,影响了债券型基金的分红总额,也使得公募基金整体分红金额出现下滑。

QDII基金分红金额出现明显增长,年内合计分红42次,同比增长61.54%,分红总额达到3.26亿元,同比增长532.36%。今年以来QDII基金规模由3693.74亿元增长至5216.12亿元。另外,QDII基金年初至今平均上涨13.49%,领跑全部基金分类,良好的业绩也促进了基金分红金额增长。

其他基金分类中,股票型基金分红总额同比增长158.69%,FOF基金、另类投资基金分红总额均增长50%以上,REITs分红总额增长28.4%,混合型基金分红总额减少,同比下降58.3%。

股票型ETF

分红意愿强烈

股票型基金一直是公募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由于权益类资产收益快速上升,股票型基金规模大幅增长,最新达到4.04万亿元,反超混合型基金,成为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后的第三大基金类别。

在此基础上,股票型基金分红总额也超过了混合型基金,年初以来累计分红金额为241.58亿元,较去年的93.3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其中,股票型ETF成为股票型基金分红的重要力量,统计显示,股票型ETF和ETF联接基金今年以来累计分红达到208.69亿元,去年同期仅为70.19亿元,贡献主要的分红金额增量。

具体来看,5只股票型ETF年内分红总额均超过10亿元,易方达沪深300ETF分红金额最高,达到53.22亿元,领先市场。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基金成立11年以来进行的首次分红。其他分红总额居前的还有华夏上证50ETF、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嘉实沪深300ETF、南方中证500ETF,分红总额分别为31.61亿元、24.94亿元、16.41亿元、12.67亿元。

516只基金

分红总额超1亿元

据数据宝统计,今年以来共有516只基金分红总额超1亿元。

从单只基金分红总额来看,股票型ETF和债券型基金携手“霸榜”,前十二名均为股票型ETF和债券型基金,分别有5只、7只。易方达裕祥回报A为除ETF外分红金额最高的基金,今年以来共分红2次,分红总额为14.48亿元,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C紧随其后,年内共分红4次,分红总额为12.95亿元。

从分红次数来看,债券型基金分红最积极,24只债券型基金年内分红次数在5次及以上,同泰恒利纯债A、同泰恒利纯债C、工银瑞景定开、工银瑞丰半年定开分红次数最多,均达到11次。

分红总额超1亿元的基金年内收益表现较好,平均上涨4.69%,37只基金年初至今上涨10%以上,汇添富中证银行ETF、汇添富中证上海国企ETF、国富基本面优选A、南方标普中国A股大盘红利低波50联接A累计涨幅居前,分别达到35.87%、29.39%、28.32%、27.01%。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成功发行广西区域首批TDFI项下债券
下一篇:全年外贸可望实现质升量稳目标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