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王俊岭)为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制度,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监管部门每年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总体投放、成本及风险、服务结构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合规经营及内控、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更好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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