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一批新职业和新工种,其中在养老护理员职业类别下新增了社区助老员和老年助浴员两个工种。加上之前发布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和健康照护师等职业,与养老行业相关的新职业新工种日益增多。这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丰富了养老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突破2.97亿大关,占总人口的21.1%,预计到2050年,这一比例将上升至34.1%。随着老年人口基数的不断扩大和老年群体需求的多元化,传统的养老服务模式已难以满足现实需求。社区助老员、老年助浴员等新工种的设立,正是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日常照料、健康监测及特殊生活服务等,提供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方案。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还存在总量不足、年龄大、学历低、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持证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口的现实需求。伴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日趋多样化和个性化,市场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接下来,要坚持问题导向,多角度施策,全方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增加源头供给,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通过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老年营养等相关专业,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推动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更多高层次人才。对于现有市场从业者,可通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体系,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方式,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包括医学知识、护理技能、心理疏导、应急处理等多方面能力。
提升薪酬水平。建立与养老服务人才技能水平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原则,确保从业人员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减轻其后顾之忧。针对养老服务人员短缺问题,可建立入职补贴等机制,增强职业吸引力。例如,山西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人才发放一次性入职奖励,分三年发放到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并将工资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
通过推进职业水平评价,提高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遴选确定、考核认定和证书颁发流程。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加快实施“八级工制度”,自主开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机构中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的渠道,激发技能人才活力。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升从业群体社会形象。对在养老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示范,激发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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