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统计局近期发布的7月份房地产市场主要数据看,在一系列政策作用下,部分房地产相关指标降幅继续收窄。但也要看到,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仍处于调整中。
7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政策,坚持消化存量和优化增量相结合,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有助于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监测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0多个城市发布了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保障性住房分为配售型和配租型两种,一些城市分别明确了征集条件。例如,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征集通知中,分别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二者的收购房源要求在户型面积上做了区分,用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已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介绍,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预计将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
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整过程中,部分在建已售的商品住房项目面临交付困难。已售出的住房项目一旦烂尾,将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提出要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各地大力推进保交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些房地产停滞项目被盘活,对合规“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介绍,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措并举、分类处置,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防范处置烂尾风险,推动项目按时保质交付,让老百姓按合同约定如期拿到验收合格的房子。对穷尽手段仍然无法交房的,该走司法途径的要走司法途径,在司法处置中同样要把保护好购房人合法权益摆在首要位置。
董建国表示,做好保交房工作,要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地方政府承担属地责任,推动住建、金融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和法院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房地产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一项目一策”处置方案,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集资金,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金融机构要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做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贷尽贷”,加快贷款审批和发放,支持项目建设交付。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着眼于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和防范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
如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优化和完善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例,提升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品质及适配性,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推进解决好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加强智能科技应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是转变运营方式。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力有序推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严格预售门槛。引导房地产企业逐步形成适度杠杆比例、合理负债水平和正常周转速度的发展机制。
三是完善调控政策。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体制机制。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加强住房与土地、金融资源联动,根据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供应、配置金融资源。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从我国存量房屋规模大,一些房屋建成时间长、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出发,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制度,形成房屋安全长效机制。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