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财税政策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助推资源高效利用、带动绿色消费等多方面,发挥着引导全社会向“绿”而行的“指挥棒”作用。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意见》提出,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
“绿色转型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但也应看到,绿色发展会产生积极正面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难以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如果没有合适的补偿,绿色转型必然会受到影响。通过财税政策充分补偿绿色转型产生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对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教授乔宝云表示,财税政策既要发挥市场“无形的手”作用,也要体现政府“有形的手”作用,精准有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我国不断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2023年,财政部门持续支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评估完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补助政策,将12个城市纳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强化治污成效考核激励。加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力度,引导新建黄河干流甘宁段、宁蒙段,长江干流湘鄂段、苏皖段、鄂赣段,以及永定河冀京段等流域省际补偿机制。
同时,新增支持河北白洋淀上游流域、吉林鸭绿江重要源流区、海南南部典型热带区域等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十四五”时期以来累计支持项目27个,全面覆盖“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此外,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提升重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今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转移支付651亿元,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污染治理,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同时,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今年,中央财政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121亿元,引导地方加强生态保护。
在税收方面,我国目前已形成“多税种共治”的绿色税制体系。环境保护税通过“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导向机制,倒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境治理、发展循环经济,2023年全年入库税收205亿元;资源税通过确立以从价计征为主的征收方式,建立起与资源产品市场价格直接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鼓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2023年全年入库税收3070亿元。
此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绿色税收优惠政策也系统发力。2023年,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取得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167亿元,对相关产品及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564亿元,鼓励节约资源、“变废为宝”;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1218亿元,促进汽车行业降碳减排。
绿色税收精准发力
《意见》提出,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整体上看,我国目前已逐步构建起以环境保护税为主体,以资源税为重点,以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等税种为辅助,并以其他税费优惠政策为补充的‘多税共治’‘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在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排放等多环节发挥着抑制企业耗能与排污水平、鼓励企业节能减排的‘双向驱动’作用,为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为确保绿色税收政策有效落地,我国已建立起多部门协同的征管协作机制。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加大联合控管、联合激励、联合惩戒等协作治税力度,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比如,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2023年两部门共互相交换信息约4000万条,实现了税收征管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双提升”。
各地也结合实际优化机制,合力推动绿色税收效能更充分释放。今年,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绿色税收助力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多税共治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支持”“多跨协同机制优化”“推动绿色税制改革”“绿色税收数智化升级”“绿色税收以税资政”六项行动18条举措,持续提升绿色税收效能。到2027年实现绿色税收政策体系、监管体系、数智化体系、评价体系全面优化。
近年来,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充分发挥在海洋石油专业化税收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邀请纳税人座谈交流、上门举办专题辅导会等多种方式,实时关注企业需求,为所辖企业制订“一企一台账”,针对环保税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讲解和辅导,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助力海洋石油领域环保节能企业实现绿色发展。2018年到2023年的六年间,在环保税的正向激励作用下,天津万元税收环境代价(环保税污染当量数/全税种税收收入)下降65.5%。
通过绿色税收的引导调节,更多行业企业加快绿色转型步伐。国家税务总局统计的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清洁能源发电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1%,占电力生产行业销售收入比重为35.7%;工业企业购进环境治理服务同比增长18%,环保投入不断增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7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同比增长36.6%,绿色出行理念更加深化。
有效助推产业转型
“财税政策涉及面广、调控力强,对于推动绿色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意见》提出的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的相关举措,将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深远和广泛的影响,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的根基,实现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双向互构。”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表示。
相关财税政策将护航更多节能环保领域的新产业发展。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从事氢能装备、特种气体、天然气等储运装备业务。“税务部门经常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我们应享尽享税费优惠政策。全年预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600万元左右,让我们在绿色发展的路上走得更有底气。”该企业相关负责人骆江虹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广建表示:“我们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用实打实的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服务举措、拓展服务渠道,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切的问题,探索推出更多智能化、集成化、个性化、场景化服务,进一步增便利、提质效,为推动绿色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系列创新机制让绿色财税政策更精准落地。在四川,遂宁市税务部门建立税企直联机制,走访了解企业实施资源回收、购进环保设备等绿色投入情况,精准推送资源综合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帮企业算好“绿色投入账”“政策红利账”,鼓励企业由“被动减排”向“主动治污”转变。
在湖南,税务部门结合风电、光伏发电企业成长周期和特点,推出“绿电行业税费工作室”“风电产业税收服务队”等服务品牌,选派业务专家“一对一”讲解税费政策、解答涉税疑问,并在诉求响应、政策落实、精细服务、精简流程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1月至7月,湖南税务部门累计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定制培训、远程辅导1400余户次。
“风电项目建设投入大、时间紧。自项目筹建以来,税务部门全程跟进,帮助我们解决涉税问题,提供税费政策支持,为加快项目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新疆东方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韩婷表示,2024年以来,公司已享受各类税费减免233万元,减轻了公司负担,为可持续发展注入“绿色”能量。
“绿色财税政策涉及生产、研发、销售、投资、消费、污染治理等多方面,要使政策效应充分释放,需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提升协同共治水平。”汤继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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