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江西、山东等地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更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为国家开展跨流域、跨行政区域和省域范围试点夯实基础。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立足资源禀赋,勇于先行先试,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问题上作出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批宝贵的成果和实践经验。基于相关政策,各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配套政策,逐步构建起从中央到地方的生态产品制度体系。前不久,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名单确定,包括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承德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等。这些试点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开发、生态资产产权等领域,探索特色化、差异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放大了生态与经济共生的乘数效应。
然而,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生态产品市场同质化竞争情况较为普遍,部分高品质、高需求的生态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供给不足的情况。生态产品往往与养生、休闲等元素相关,在缺乏权威评价标准时容易出现逐底竞争,导致出现消费者价值判断的模糊以及信任缺失。对此,应从多角度施策,打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一方面,优化生态产品供给结构。在原生态种养领域,结合地方禀赋引入和优化智能农业系统,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优质产品的生态溢价率。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推动智能工厂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化。
另一方面,完善生态产品标准建设与应用。推进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的精准性、标准化,在一些地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科学的核算标准、流程与机制,拓展核算结果在经营开发、担保信贷、交易变现和政策制定等应用场景的推广。分层次有序推进各级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利用智能技术确保产品可追溯,建立智能评价标准,推广生态标签,提升交易信任度,提供更有价值的消费指引。
此外,还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基础上,筹集资金设立生态补偿基金,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等市场化补偿机制,加强监管评估,确保生态保护补偿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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