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面对粮食安全保障任务更重的严峻现实,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遏制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不断扎紧“制度篱笆”。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护耕地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的根本之策,事关民生福祉与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我国人均耕地数量少、总体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的现实,党中央先后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等,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增强耕地综合治理,采取多种举措改善耕地生产与生态功能,全面推进耕地从严管控、用养结合,加强耕地综合治理。前不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从法律层面对耕地保护进行了规定。今年全国土地日以“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同样关注耕地保护。从最初的耕地数量管控机制建设,到耕地质量保护机制的建立,再到提出耕地休养生息,夯实了粮食安全的根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应该认识到,“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不是单项机制或各领域的规则简单相加,而是由各项涉及耕地保护的内容综合形成的完整的、有机的整体。如此,才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与保障,实现粮食安全、农民增收、耕地永续利用等多重目标。
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耕地保护这一既管当前又利长远的工作,要从系统性、整体性的逻辑出发,厘清长期性与阶段性、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适时简化、合并或优化既有政策,并根据需要增设新的规范,从而推动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体系更加科学完备、有效管用。同时,要在机制建设过程的多个节点上,将子系统相互联结,形成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联动互补格局,进一步提高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体系的质量。
同时,还要注重狠抓落实,充分激发主体内生动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的参与主体众多、类型多样,单一或多种政策工具的简单叠加不易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冲突。针对此,应基于我国特有的经济、文化特征,选取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并进行相应的策略组合,以激发不同主体的内生动力。应通过有效的规则为耕地保护提供遵循,同时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形成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体系的强大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在耕地保护的实践过程中,一些地方针对机制建设中衔接不畅、部门协同不够紧密造成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分割问题,从机制与政策工具创新层面双向发力,有效提升了机制约束力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例如,有的地区提出“多田套合”综合整治,通过多部门的协同对接,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成涉农政策,推动了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布局的层层关联,从而增加了耕地数量,降低了耕地破碎度,提升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与生态。相关部门也部署了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提出建立“业务联动网络、信息系统网络、开放治理网络”。未来,还应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确保以数据赋能、协同治理、智慧决策、优质服务等为主要特征的耕地空间治理模式的优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