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有关骗贷风险。
以“套路运”为例,这是货运行业中的一种不正当行为,即货车司机因不了解行业情况而被“高薪收入”和“稳定货源”等虚假信息吸引,被不法分子用精编的话术诱导而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的困境,不仅未获得预期收入,还背负了大额债务。
应当看到,“套路运”“套路贷”不是简单的贷款,而是一种诈骗犯罪。不管披上多少层漂亮外衣,使用非法手段追逐暴利的犯罪本质无法改变,通过套路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冲击了金融秩序,扰乱了社会治安,更给无数家庭带来了伤害。
在有关部门的及时提示下,广大消费者理应加强自我防护。当看到网络平台上的贷款信息或接到电话贷款推销时,不能盲目相信,而是要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途径对相关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可以说,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要办理贷款业务,是筑牢“套路贷”的第一道防护网。
在查验信息后,即便需要贷款,在订立贷款合同前也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比如,应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要认真、仔细、完整地阅读包括贷款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各项条款。还要对放贷机构的贷款资质进行反复确认,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筑牢第二道防护网。
此外,消费者在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等平台贷款时,要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应留意默认的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与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在面对各种网络平台或电话宣传推介贷款时,对“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尤其要保持高度警惕。
消费者应明确,享受不等于奢侈,明显超出未来支付能力的借贷行为,很容易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满足短期融资需求,也要分清“救急”和“救穷”的区别。如果遭遇“套路贷”诈骗,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反映情况,积极提供涉嫌诈骗犯罪的线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