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强调,要“积极参与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制定,塑造新的竞争优势”。近年来,数字人民币试点的跨境场景进一步多元,覆盖范围持续拓展,为境内外居民和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货币天然具有垄断性,数字货币尤其是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与流通,将深刻改变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清算结算体系和金融体系。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具有法定性、稳定性和锚定性,并具有坚实的信用背书、庞大的用户基础、牢固的用户习惯、领先的理论框架等优势。
加快布局数字货币的应用和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有利于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提高我国支付体系和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有利于提高我国的金融监管实力、经济数字化治理实力和国际监管治理合作程度,有利于稳慎扎实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在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时代,中国应该积极参与数字货币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加强对各种数字货币在研发、监管方面的共享、交流与合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境内外的推广,推动数字货币相关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为此,一方面,应当在境内继续稳步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发行与应用,有序扩大使用数字人民币的主体、领域、范围,扎实推动场景建设和应用创新,掌握法定数字货币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我国在数字货币领域的先发优势与比较优势。同时,在坚持科技创新的基础上不断研发底层技术更先进、方案设计更优化、应用更便利、风险更可控的数字人民币方案,充分体现和发挥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贸易大国、金融大国、科技与互联网大国等方面的规模优势、效率优势、技术优势、数据优势。
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与完善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税务管理、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金融监管制度的建设,有效推进金融及货币监管、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流通监管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加强监控打击洗钱与地下金融、金融欺诈、资本外逃等金融犯罪行为。还应平衡和处理好数字人民币与非数字人民币、与非主权数字货币、与他国传统主权信用货币、与他国主权数字货币之间的关系,有效避免外部冲击跨境传递输入风险、货币替代风险、货币错配风险。
与此同时,应加强与作为我国主要经贸伙伴的经济体、有降低对其他主要货币依赖需求的经济体、在国际交易计价清算和外汇储备方面有货币多元化需求的经济体的联系合作,积极稳妥、多措并举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和国际合作试点,拓展数字人民币在区域经济贸易、投融资合作中的覆盖与应用,提升使用数字人民币的惯性与黏性,研究分析贸易伙伴国对数字人民币的储备需求,并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更好地考虑助力推广数字人民币。进一步研究完善在跨境资金调拨、国际贸易结算及外汇交易中应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方案,解决目前跨境支付和清算数种主流模式均客观存在的安全性低、透明度低、效率低、成本高等难题。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