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全面推动证券期货领域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更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明确,扎实做好投资者行为和诉求调研工作,持续深化12386服务平台预警监测等辅助源头治理效用,适时建立以12386服务平台数据为基础的全行业相关数据采集、投资者诉求数据统计监测系统,开展全市场统计分析预警监测。对投资者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诉求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从源头上解决一批投资者诉求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投资者诉求数据所呈现出的趋势性问题、制度性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为优化监管工作、完善监管制度提供有效数据支持,更好服务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压实经营机构、派出机构基层主阵地责任。派出机构指导监督辖区经营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纠纷分类化解处置机制,持续维护矛盾纠纷处理台账或数据库,定期排查分析纠纷集中问题,从源头减少矛盾产生。
在调解方面,《工作方案》指出,要提升调解服务获取的便利性。充分调研各辖区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强化资源力量聚合,推动调解服务站点进法院、进投资者教育基地、进地方纠纷综治中心等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将调解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强化调解组织建设管理,持续加强对调解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支持保障,最大限度整合系统内调解资源,推动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树立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权威性。完善在线调解系统功能,优化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在线调解平台。落实落细强制调解制度,结合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强制调解制度的适用细则,保障制度顺畅运行。
《工作方案》指出,综合运用纠纷多元化解“工具箱”。积极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用好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和责令回购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兼顾惩戒违法行为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制度优势。深化探索行业仲裁及仲调对接机制。总结12386服务平台和解、调解、仲裁、先行赔付、责令回购、代表人诉讼等实践经验,充分挖掘多元解纷“工具”的实践优势,加强和司法程序全流程有机衔接,鼓励当事人综合运用多元解纷“工具箱”,推进纠纷矛盾高效实质化解。
《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行政与司法联动,探索优化和法院的诉调对接。加强协调联动,推动“总对总”机制全面落地实施。推广适用“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多元解纷”机制。争取法院对非诉解纷机制的司法支持。加强就赔付方案涉及的“三日一价”认定、损失测算等实质性法律问题与法院沟通,争取司法和行政认定的标准统一,避免后续投资者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等而另行起诉,更好保障非诉解纷机制的市场预期和解纷效果。
对于重点纠纷领域,《工作方案》要求,多举措提升上市公司类纠纷非诉化解质效。加强对上市公司参与调解的正向激励引导,降低国有企业等上市公司因内部审计及追责等因素惯性依赖诉讼的顾虑。深挖治理机构类纠纷中新型突出矛盾纠纷。针对当前矛盾突出的投资咨询类纠纷等反映出的行业规范性不足、维权黑产等问题加强研判,推动完善相关业务管理规则,加强投资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实现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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