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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基金成“巨坑” 长期投资奏效需多重约束

王宇露    2024-03-13 11:04:48    中国证券报

2021年上半年发行火热的权益类三年持有期基金在近期迎来开放期,然而却面临着收益为“负”的窘境,甚至有的产品净值回撤近一半。理论上,持有期基金优势显著,但实际上却没有达到理想效果。除了宏观和市场方面的客观因素,产品设定未约束基金管理人、追高发行、基金经理能力圈不匹配等,都是影响持有期基金业绩的重要因素。业内人士认为,应对持有期基金的规模、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等加以约束,同时从制度层面强化持有期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绑定。

盈利能力迎“拷问”

2021年2月,A股市场步入阶段性高点,随后行情急转直下,至今已有三年时间。2021年上半年,新基金迎来发行高峰期,共有86只权益类持有期基金密集成立(统计口径为普通股票型、偏股混合型、平衡混合型和灵活配置型,仅统计初始基金),其中包括15只三年持有期基金。

截至3月11日,2021年上半年成立的15只三年持有期基金收益全部为“负”。成立以来净值回撤超过20%的基金有12只,更有4只净值回撤超40%。这意味着,投资者在上述权益型持有期基金成立时买入,持有约三年,100%概率赚不到钱,最惨甚至净值接近砍半。

把时间放宽,2020年初以来共有428只权益类持有期基金成立(统计口径同上),截至2024年3月11日,仅有36只成立以来收益为“正”,占比不足10%。

持有期基金一是能帮助基金稳定现金流,减少基金经理为应对赎回而被动进行的交易;二是能减少投资者做不必要的短期情绪化交易,帮助投资者“管住手”、避免追涨杀跌。对投资者而言,持有期的设置牺牲了资金流动性,自然也期待相应的对价,或是基金费率的优惠,或是基金收益水平相对提高,例如要求绝对收益。如今持有期基金陆续到期,许多投资者将其看作对长期投资理念的检验。而大量持有期基金的业绩“扑街”,使得不少投资者对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信任崩塌。

缺乏约束以及高位发行成主因

一直以来,投资者频繁交易、追涨杀跌被认为是“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重要原因。原本被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持有期产品,为何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

除了近几年宏观的不确定性和市场的极端化之外,基金管理人缺乏有效约束、高位发行等是重要因素。

“设计此类产品是希望通过长期资金来引导价值投资的风格和文化,但却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这类产品约束的是持有人的行为,却没有约束到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销售渠道的行为。投资者更加弱势,保护投资者持有期的利益很大程度靠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自律和情操。”北京一家中型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直言。

一方面,在投资端,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仓位、持仓等多个角度观察,同一个基金经理同时管理开放式和持有期产品时,绝大部分情况下并无策略的差异,成立持有期基金后,便采用“复制+粘贴”的策略。

另一方面,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或能力圈与市场风格变化的不匹配,也成为拖累持有期基金业绩的一大原因。投资者所关注的三年持有期产品中,部分在行业配置上集中在电力设备、食品饮料、医药等领域,这些行业在2019年和2020年表现优异,但在2022年以来的波动市况中表现不尽如人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净值表现。一位第三方平台的基金研究员指出,近两年市场的风格变化大,此前发行持有期基金的基金经理,并未及时调整持仓,没能很好地适应行业风格变化。这实际上意味着,三年封闭期的设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金经理的压力,从而导致了组合的钝化。

此外,持有期基金业绩与发行时点密切相关。一家公募基金的产品部副总监表示,持有期基金锁定了持有人的资金,因此要比普通基金的销售更难,基金公司和销售渠道往往在市场高点或某主题赛道过热时选择发行此类产品,导致基民“追高买入”。

另外,由于持有期基金发行难度较高,往往明星基金经理出马,才能有相应的号召力。业内人士认为,过去三年明星基金经理的持有期产品发行规模较大,“船大难掉头”,过大的管理规模提高了基金经理的管理难度,基金交易成本较高,操作灵活性受限;与此同时,近两年的市场风格偏向中小盘,规模较大的基金较难对中小盘股票品种重仓持有,也非明星基金经理的能力圈所在。上述原因也使得明星基金经理管理的持有期产品业绩更加不甚理想。

多维度约束亟待加强

对比海外来看,海外市场以开放式基金为主,封闭式基金占比较少,以美国为例,封闭式基金在美国基金市场中的规模占比不足1.5%。不过,美国居民持有权益类基金的时间通常为4-5年,显著长于国内投资者的持有周期。

业内人士认为,想要充分发挥持有期基金的优势,应当对此类产品的发行和投资加以一定的约束,改变仅约束基金持有人而不约束基金公司或基金经理的情况。

首先,应对持有期基金的规模加以限制。一位券商分析师表示,监管对于持有期类产品的发行审核应持审慎态度,谨慎考量市场热度、投资时点和投资管理能力等因素,平衡好基金的规模,不能任其沦为基金公司和销售渠道短期“保量”的工具;另外,要确保任职基金经理的稳定,避免基金公司利用个别基金经理的名气募资。

其次,应对持有期基金的产品定位加以约束,限制主题型持有期产品的发行。由于主题基金产品波动较大,建议持有期基金定位为全市场选股型产品,投资范围在行业布局上相对均衡。同时应对持有期基金的投资策略加以引导,业内人士认为,应杜绝持有期基金简单的“复制+粘贴”策略,鼓励基金管理人开发与持有期特征更吻合的策略。

此外,应从制度层面强化持有期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的利益绑定,比如可以通过基金不盈利不收管理费、加大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跟投力度等方式实现。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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