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或言艺术之于观众,是一种单纯技术性、服务性的满足,还是肩负启迪、滋养、引领的使命?打造具有莎士比亚气质的过山车,会不会更吸引人呢?
任何事物尤其是新生事物,都难免在获得追捧的同时遭受质疑,前者证明了该事物存在的价值,后者指出了该事物进化的方向。毁誉参半是常态,喜欢沉浸式戏剧和类似文娱项目的人能够从中感受沉浸带来的美好,而不喜欢它的人则反而感受到紧张、疏离甚至空洞。
的确,并不是所有的沉浸式戏剧或相关文娱项目都有捍卫文学性、戏剧性等价值内核的自觉。在求新求异的冲动、激烈的市场竞争、新技术的蠢蠢欲动以及变现的急迫心情等共同作用之下,不少沉浸项目形式大于内容、体验大于内涵、噱头大于实质。原本,文学性、戏剧性借助新的形式而飞入寻常百姓家,而后者逐渐成熟之后,则可能成为科幻电影中背弃了人类的人工智能,张扬起极度商业化的、消费主义的自我意识,在纯感官的道路上狂奔,文学性、戏剧性已经被抛诸脑后。
当然了,不少传统的、相对严肃的戏剧,也不见得有多么强烈的价值自觉,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经历野蛮生长或者自愿做出选择,都是很自然的现象,不至于为之椎心泣血。只不过,从来没有一部内涵阙如的作品成为经典或者爆款,这是时间和市场宣告的事实。那么,“过山车一定比莎士比亚更吸引人”的看法,是一厢情愿的假设,还是经过了市场检验的真理,抑或是自作聪明的偏见乃至思想缺席的借口?戏剧或言艺术之于观众,是一种单纯技术性、服务性的满足,还是肩负启迪、滋养、引领的使命?打造具有莎士比亚气质的过山车,会不会更吸引人呢?有些东西本就并非势同水火、非此即彼,没理由自矜高傲,也不必太过屈尊降贵。
暂时搁置思想价值问题,仅就形式而言,沉浸式戏剧也受到部分观众的质疑。读中文系的小谢将元杂剧作为研究对象,同时也经常光顾剧场。小谢表示,他更喜欢传统镜框式舞台的戏剧样式,“第四堵墙”的存在为他构筑起心理屏障,能够给予他安全感。“在这种情况下,我反而更能沉浸到剧情、人物与戏剧氛围之中。一帮演员围着我演戏的沉浸式戏剧我也看过,常常感到紧张无措,我不知道下一秒他们要干什么,会不会突然把我拉起来演一段儿,这种担心让我惴惴不安,很难投入剧情。”小谢说,“如果沉浸式戏剧开演之前能把剧本发给我,可能会缓解我的紧张,但那样的话,我更分不清自己是看戏的还是演戏的,是该买票还是卖票了。”当然,换个角度观照,看戏的和演戏的也许根本不需要区分,至于票,肯定要买,否则沉浸的费用从哪来?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刘洋认为,目前,沉浸式戏剧的“沉浸”主要体现在空间场所、环境体验层面,而不一定是心理、情感、文化层面。然而,一部作品与观众的真正距离恰恰主要体现在心理、情感和文化上,物理空间的消弭未必带来心理距离的拉近,有时甚至适得其反。这种微妙的审美心理不仅关乎沉浸式戏剧创作的得失,而是有着更具普遍性的意义。
从操作难度上考量,空间场所上的沉浸并不太难,在沉浸中安排吃喝玩乐也不太难,资金到位后,艺术问题主要成了施工问题。然而,敢想、敢做毕竟不等于才华与生命力。艺术作品要真正实现与观众的精神对话,光靠“推墙破框”恐怕不够,光靠新鲜刺激恐怕也不够。那么怎样才够呢?事情发展到这里,似乎就又回到了文学性、戏剧性这个经典命题之上。
以长线的、历史的眼光看,戏剧不断启发、滋养其他艺术形式、文娱方式,这是戏剧生命力旺盛的表现,其自身也在这一过程中觅得更多的知音、惠及更广的群体。然而,当生活中处处是“戏剧”,可能也同时意味着,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戏剧。因此当务之急或许是:生活中不妨处处是“戏剧”,但戏剧,应该始终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