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七年的山东《昌邑县志》记载,昌邑南隅(今昌邑市奎聚街道南隅村)有一显赫的张氏家族,张氏一门出了4位进士。四进士中官位最高、任职时间最长的是张志栋。
张志栋(1648—1714年),字敬修,别字青樵,25岁举进士,仕至刑部右侍郎。张志栋为官40余年,清正为本,实干为民,关于他的清廉故事广为流传。
(一)
康熙十二年,清政府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下令削藩,导致三藩之乱。平定叛乱时,清政府对有功之臣未能及时嘉奖重用,贪生怕死者也未进行处罚惩戒。《昌邑县志》记载,张志栋直言切谏:战场上,有不惜为国捐躯、奉献生命者,有苟且偷生致使疆域失守者,是忠是奸,判若黑白。有功者应该及时嘉奖重用,贪生怕死者,应该作出惩戒,断不可复其原职。康熙皇帝非常重视这位年轻御史的建议,诏示所司处理相关问题时应予以参照整改。
平定叛乱后,民生凋敝、尸横遍野,张志栋又直言上疏,指出大规模用兵后应体恤民情,广施仁政。一是“缓催科”。推迟向老百姓征收粮饷的时间。正月开征,百姓家中没有余粮,只能负债纳征,等到麦熟秋收时再用新收的粮食还债。改为五月开征,百姓可以免去举债纳征之难,也体现出朝廷体察民情、爱惜民力,养民才会民力充足、元气全复。二是“恤茕独”。对鳏寡茕独者,国家政策应该首先考虑。免去其部分粮饷,并加以抚助体恤,让他们不至于啼饥号寒,而感念朝廷给予的恩泽与实惠。三是“掩枯骨”。三藩之乱,战火纷飞,无数冲锋的将士、无辜的百姓死于刀枪剑棒之下。请求皇上,凡是用兵之地,那些无人认领的骸骨,由官府设法掩埋。张志栋的建议得到康熙帝和同僚们的一致赞许,对于战后恢复经济、造福黎民、树立朝廷的良好形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清朝制度规定,官员除了科举、受父辈荫封外,还可以被其他官员保举任职。康熙十九年,张志栋上疏提出:被保举上任的官员,试用一段时间后确实能够胜任工作方许升转。康熙帝表示赞同,采纳了他的建议。
(二)
康熙三十一年,张志栋出任江苏布政使。在苏州6年,治理有方、政绩卓著,促进了当地生产发展,极大地改善了百姓生活。一是革除耗羡。官府征收税银,碎银熔炼时会有损耗,为了弥补损耗多征收的部分,谓之耗羡。耗羡征收没有标准,地方官员将此作为横征暴敛的借口和手段,耗羡征收率达到正税的4至5成,甚至8成,老百姓苦不堪言。革除耗羡,减轻了百姓负担,也使贪官污吏减少了搜刮百姓的机会。二是鼓励垦荒。他向朝廷申请豁免版荒税课数百顷,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开荒种地的积极性,稳定了农业生产,促进了农业增收。三是疏通河道。运河是清政府南北运输的大动脉,由于河道淤积,漕运受阻,农民年年出夫役修理河道,收效甚微。张志栋到任后,经过实地考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治理河道,畅通了漕运,免除了百姓年年夫役之苦。四是抢险救灾,江苏洪涝成灾,灾民遍地。扬州等地被洪水围困时,张志栋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无数百姓得以逃生。
自康熙三十七年,张志栋先后在福建、浙江、江西任巡抚,他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一是体察民情。原来,福建水师所用战舰的维修费用全部摊派给百姓,张志栋把盐运节余银两用作维修费,减轻了百姓负担。浙江多地发生旱灾,张志栋做了详察之后,免去受灾田地的税赋,并动支仓谷赈济。二是兴修水利。到任浙江后,因地制宜,免去茶、烟两税,捐修钱塘县和仁和县的一系列江塘工程,预防了洪涝灾害,提高了农作物的收成,稳定了当地农业发展。三是除暴安良。对于鱼肉乡里的土豪劣绅,张志栋采取有力措施,将首作恶者逮捕入狱,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净化了社会风气。调入江西后,马上整顿吏治,贪赃枉法的布政使受他弹劾被罢官。
(三)
张志栋的仕途并非一帆风顺。敢于谏言、能干实事的张志栋备受康熙帝器重,也多次被罢官革职。
《昌邑县志》记载,康熙四十二年,为解决河道问题,康熙第四次南巡,张志栋迎驾河上并陪驾巡视。康熙对张志栋任上的作为非常满意,君臣二人相谈甚欢,每膳还赐御馔,并传赐御笔亲书“拥节名疆”,当面御赐“百忍”匾字一幅,御书对联“不做风波于世上,自无冰炭到胸中”,表示对张志栋的嘉许与鼓励。康熙皇帝共赏赐了张志栋6件御笔,还有袍褂、貂帽等多件物品。
康熙四十三年,两江总督阿山因张志栋曾向皇上揭发其劣行而怀恨在心,借考察外官工作之机,阿山上疏参张志栋“大计不公”,张志栋被罢官。康熙四十四年,张志栋调往大理寺,会同督察院和刑部负责处理国家重大司法案件。康熙五十年,张志栋受命审查浙江粮道程銮私改浙漕一案,他多方调查取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地核理案件,终于审明案件实情,按照《大清律例》查办了有关人员,将工作做得卓有成效。康熙五十一年,升任刑部右侍郎。
康熙五十二年,张志栋因保举之事触怒皇上被革职,被派去督修水利。他依然勤恳敬业、竭尽心力,最终积劳成疾,于次年六月在修河工地上殉职,享年6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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