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在先秦哲学史中以“论辩”闻名于世,与其他各派思想格格不入,且引发了广泛的争论与探讨。
现存的《公孙龙子》一书,包括《迹府》《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6篇。公孙龙的思想精髓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引起了后人的广泛关注,他们从语言学、符号学、逻辑学的角度分别进行了探讨。《公孙龙子》一书是研究公孙龙哲学观点和逻辑思想的重要史料。
成名之论:“白马非马”
一提起公孙龙,大家都会想到“白马非马”之说。这一学说背后蕴含着一个有趣的小故事:公孙龙经过函谷关时,由于当时赵国马匹之中流传着一种烈性传染病,于是当地官府禁止所有赵国的马匹入城。公孙龙被守兵拦下说:“马不能在此经过。”公孙龙回答说:“我的马是白马,白马非马。”守兵哑口无言,便让公孙龙牵马过关了。这段故事不知真假,但公孙龙流传世间的唯一著作《公孙龙子》中有专门的一章《白马论》阐述了他的“白马非马”思想。
“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大意是:“白”是用来指称颜色的,“马”是用来说形体的,颜色不是形体,形体也不是颜色。说颜色就不该让形体参与其中,说形体也不宜连带上颜色。现在把颜色和形体混淆在一起是不对的。如果要在马厩中找一匹白马,那里只有黑马的话,就不可以说是有白马。既然不可以说有白马,那就是说要找的马没有找到;既然要找的马没有找到,那就是说白马不等同于马。“马”作为一个抽象的概念脱离了具体的马而被运用于人的谈话、思维当中,这就被称为“离”,概念与其命名的实际事物之间相互独立。
对待“白马非马”思想我们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问题。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来看“白马非马”这一思想,则会将其与形而上学联系起来,认为其割裂了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白马”与“马”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首先两者相互区别,“马”是一个包含了“白马、黑马、红马”等所有马共性特征的抽象概念,而“白马”是“马”的一种,是具体的。其次,两者相互联系,“马”这个概念只能通过具体的个别的马而存在,否则难以抽象出来;而具体个别的马又都属于一类,有其共有的一般性质。另一方面,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公孙龙对于“白马非马”的论述实际上是在偷换概念。白马是马是认为白马属于马,而并不认为两者属于同一概念,而公孙龙将白马是不是马偷换为白马等不等同于马,进而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这实际上混淆了“是不是”和“属不属于”之间的区别,存在诡辩。
中心命题:名实论
“名实”关系是先秦哲学中各家学派研究的重点。对于“名”“实”关系的探讨存在两类群体:一类是从政治伦理角度探讨“名实”关系;一类是从哲学思辨角度进行探讨。从政治伦理角度来探讨“名实”关系就不得不提到孔子,孔子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当时孔子的弟子询问孔子对于卫出公请求孔子佐政的意见,孔子在此提出力陈名正是言顺的先决条件,言顺是事成的先决条件,正名是为政之根本,仁政或德政方为正政,要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让君、臣、父、子各得其所、各安其分。荀子在孔子“正名”思想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后王对于旧名与新名要秉持一个兼容并包的态度,既要继承制度层面的旧有名称,同时对于各种普通名称(散名)也要根据各地的习惯用法加以吸收采纳。荀子综合“名实”之理,为后王的兴起做思想上的准备,为实现新的礼法制度奠定思想统一的基础。法家虽然也是从政治伦理角度来探讨“名实”关系的,但开辟了一个新视角,即名作为法的工具与手段,两者一起成为君主治理天下的工具。“正名”,即用一整套新的制度规范去修正原有制度规范中的不合理之处。
从哲学角度来探讨“名实”关系,则要提到道家与名家。道家将“名”视为一种次发的、从属的概念,而将“道”置于“名”之上,提倡“无名”,庄子认为:“名者,实之宾也。”名是无所谓无、无所谓有的,是超脱于现实而翱翔于广阔宇宙的。以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则从语言逻辑的角度探讨“名”(概念)与“实”(本质)之间的关系,“实”主要是对物质性质的抽象概括。公孙龙的政治思想当中,“名实”关系是通过“名”“实”“正”“位”四个概念进行阐释的。“名”是指事物对其所属种类事物的实质的体现;“实”是指一类事物的实质、个别存在的实际事物对于所属种类事物实质的体现;“正”是指事物完美无缺地体现其所属种类事物的实质并且处在它所应当处的状态;“位”是指某一事物对其所属种类事物实质的体现如果完美到它应有程度而没有缺陷的时候。公孙龙认为“正名”就是矫正事物使其体现该类事物的实质。而古代的圣明君王都能详察“名实”关系,审慎地对待事物的称谓。
公孙龙对孔子的“正名”思想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公孙龙通过语言分析与逻辑推理而“正名”。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要让君、臣、父、子体现其共相或特质,而公孙龙则把这一规律从政治伦理角度推广到自然界万事万物身上,要“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
回归实践:“偃兵”“兼爱”
公孙龙借“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正色”与“间色”概念的混乱暗喻政治上就是国家君臣相争,道义沦丧现象。实际上是为了声讨当时天下存在的干戈不息、战乱频仍的社会乱象,实现自身“偃兵”和“兼爱”的主张。据《吕氏春秋》记载,公孙龙曾多次向君王游说“偃兵”。如《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记载了公孙龙向赵惠王游说“偃兵”,再次阐明他的“偃兵”思想:首先,“偃兵”政策实行的基础在于有兼爱天下人之心,像赵惠王那样“秦国得到土地就穿上丧服,齐国丧失土地就加餐庆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其次,“偃兵”需要做出实际行为而不能停留在口头。公孙龙认为天下诸侯国之间属于一种相“离”状态,应该平息战争,恢复和平。然而公孙龙的“偃兵”侧重于空想,并没有实际的举措加以执行,而以赵惠王、燕昭王为代表的诸侯虽然听取了公孙龙的“偃兵”思想,但其根本仍然是寻求争霸胜利的方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偃兵”思想予以了支持,但最终都走向了反面。在礼崩乐坏、群雄争霸的战国时期并没有实践“偃兵”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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