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省林草局获悉,为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等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巡护管理责任,围绕本辖区内迁徙候鸟等鸟类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区域,尤其是我省35条迁飞通道、自然保护区及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的鸟类集群区域,逐地确认巡护责任,并落实到具体责任机构、巡护人员与责任领导,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巡护,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运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消除巡护盲区,提高巡护效率。持续组织开展清山、清套、清网、清夹专项行动,彻底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坚决消除威胁鸟类种群生存安全隐患。在迁徙季节等重要节点加强值班值守,加密巡护频次。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各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委、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联合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形势研判和联防联控。严查花鸟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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